朝阳区平房乡姚家园新村三期安置房项目建设方案

信息来源: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8日 浏览次数:

朝阳(2020)11号

本项目建设方案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07〕99号)规定及相关要求,依据2020规自(朝)建字0012号编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建筑面积262226.11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31442.49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0.00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131442.49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130783.62平方米,共分期开发建设。项目位于平房乡姚家园村,四至范围:东至规划黄杉木店路,南至规划青年路一街,西至青年路,北至朝阳区水务局用地

计划建设时间为20201231日至2023630日。

二、建设内容

期建筑面积186532.16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85999.54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0.00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85999.54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100532.62平方米。

其中公共服务设施社区管理服务用房350.00平方米、建设位置:1#住宅楼首层、二层、三层托老所800.00平方米、建设位置:8#住宅楼首层、二层老年活动场站250.00平方米、建设位置:2#住宅楼首层社区助残服务中心250.00平方米、建设位置:1#住宅楼首层社区卫生服务站120.00平方米、建设位置:1#住宅楼首层菜市场500.00平方米、建设位置:8#住宅楼首层9#住宅楼其他商业服务500.00平方米、建设位置:9#住宅楼首层10#住宅楼其他商业服务500.00平方米、建设位置:10#住宅楼首层1#住宅楼物业服务用房30.00平方米、建设位置:1#住宅楼首层2#住宅楼物业服务用房200.00平方米、建设位置:2#住宅楼首层、二层10#住宅楼物业服务用房135.50平方米、建设位置:10#住宅楼首层小型商服(便利店)100.00平方米、建设位置:10#住宅楼首层再生资源回收站25.00平方米、建设位置:4#住宅楼首层燃气调压柜(箱)、用地面积5.00平方米、建设位置:绿化范围内锅炉房400.00平方米、建设位置:1#地下车库内室内覆盖系统机房45.00平方米、建设位置:1#地下车库内固定通信设备间30.00平方米、建设位置:1#地下车库内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12.00平方米、建设位置:1#地下车库内1#配电室(箱)90.00平方米、建设位置:1#低压配电室2#配电室(箱)90.00平方米、建设位置:2#低压配电室3#配电室(箱)90.00平方米、建设位置:3#低压配电室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用地面积190.00平方米、建设位置:各楼附近雨水调蓄设施、用地面积630.00平方米、建设位置:各地块内再生资源回收点、用地面积6.00平方米、建设位置:3#住宅楼附近有线电视机房50.00平方米、建设位置:1#地下车库内公共厕所70.00平方米、建设位置:8#住宅楼首层室外运动场地1200.00平方米、建设位置:300平米设于2#楼南侧;600平米设于8#楼北侧;300平米设于12#楼北侧固定通信机房70.00平方米、建设位置:1#地下车库内宏蜂窝基站机房50.00平方米、建设位置:1#地下车库内幼儿园3815.00平方米、建设位置:项目南侧PF-09地块内1#楼自行车库796.61平方米、建设位置:1#住宅楼地下一层2#楼自行车库796.61平方米、建设位置:2#住宅楼地下一层4#楼自行车库796.34平方米、建设位置:4#住宅楼地下一层5#楼自行车库515.09平方米、建设位置:5#住宅楼地下一层6#楼自行车库497.74平方米、建设位置:6#住宅楼地下一层7#楼自行车库515.09平方米、建设位置:7#住宅楼地下一层居民汽车库48440.60平方米、建设位置:1#地下车库内幼儿园门卫室25.00平方米、建设位置:项目南侧PF-09地块内3#住宅楼物业服务用房120.00平方米、建设位置:3#住宅楼首层

本期代征道路代征道路用地、用地面积16602.03平方米、建设位置:/

本期代征绿化代征绿化用地、用地面积15204.75平方米、建设位置:/

计划建设时间:2020年12月31日2023年06月30日

期建筑面积75693.95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5442.95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0.00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45442.95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30251.00平方米。

其中公共服务设施9#楼自行车库497.74平方米、建设位置:9#楼地下一层11#楼自行车库515.09平方米、建设位置:11#楼地下一层12#楼自行车库767.09平方米、建设位置:12#楼地下一层

本期代征道路//平方米、建设位置/

本期代征绿化//平方米、建设位置/

计划建设时间:2021年01月15日2023年06月30日

三、建设时序

1.一期项目

1#住宅楼、2#住宅楼、3#住宅楼、4#住宅楼、5#住宅楼、6#住宅楼、7#住宅楼、8#住宅楼、1#低压配电室、2#低压配电室、1#地下车库、1#人防出入口、2#人防出入口、3#人防出入口、3#低压配电室、幼儿园、幼儿园门卫室、9#住宅楼(首层部分)、10#住宅楼(首层部分)、11#住宅楼(首层部分)、12#住宅楼(首层部分)应与社区管理服务用房、托老所、老年活动场站、社区助残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菜市场、9#住宅楼其他商业服务、10#住宅楼其他商业服务、1#住宅楼物业服务用房、2#住宅楼物业服务用房、10#住宅楼物业服务用房、小型商服(便利店)、再生资源回收站、幼儿园、1#楼自行车库、2#楼自行车库、4#楼自行车库、5#楼自行车库、6#楼自行车库、7#楼自行车库、居民汽车库、幼儿园门卫室、3#住宅楼物业服务用房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燃气调压柜(箱)、锅炉房、室内覆盖系统机房、固定通信设备间、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1#配电室(箱)、2#配电室(箱)、3#配电室(箱)、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雨水调蓄设施、再生资源回收点、有线电视机房、公共厕所、室外运动场地、固定通信机房、宏蜂窝基站机房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8#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内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代征道路及代征绿化。

2.二期项目

9#住宅楼(部分)、10#住宅楼(部分)、11#住宅楼(部分)、12#住宅楼(部分)、2#地下车库、5#人防出入口应与9#楼自行车库、11#楼自行车库、12#楼自行车库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12#住宅楼(部分)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内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代征道路及代征绿化。

四、物业管理区域

本居住小区分个物业管理区域,具体范围北至2#住宅楼,西至1#住宅楼,东至5#住宅楼,南至街坊路;北至4#住宅楼,西至3、6#住宅楼,东至7#住宅楼,南至8#住宅楼;北至9#住宅楼,西至街坊路,东至11#住宅楼,南至12#住宅楼

五、其他事项

1、本项目红线范围外方向2000米范围内无垃圾场、无化工厂、无墓地

2、本项目红线范围外方向2000米范围内无垃圾场、无化工厂、无墓地

3、本项目红线范围外西方向2000米范围内无垃圾场、无化工厂、无墓地

4、本项目红线范围外方向2000米范围内无垃圾场、无化工厂、无墓地

建设单位:北京聚鑫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0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