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姚家园新村C、H组团农民定向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方案 |
信息来源: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7日 浏览次数: |
朝阳(2021)2号 本项目建设方案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07〕99号)规定及相关要求,依据2020规自(朝)建字0067号编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建筑面积286934.62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70825.31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0.00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116109.31平方米,共分二期开发建设。项目位于朝阳区姚家园村,四至范围:西至青年北路,东至姚家园东里中路(原黄杉木店路),北至姚家园北路(原姚家园中街),南至姚家园路。 计划建设时间为2021年 3月3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二、建设内容 一期建筑面积116109.31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0.00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116109.31平方米。 其中公共服务设施社区管理服务用房、482.00平方米、建设位置:1#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内;社区助残服务中心、200.00平方米、建设位置:1#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首层;社区文化设施、350.00平方米、建设位置:1#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物业服务用房、296.00平方米、建设位置:2#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老年活动场站、425.00平方米、建设位置:2#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首层;公共厕所、70.00平方米、建设位置:1#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首层;小型商服(便利店)、55.00平方米、建设位置:1#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再生资源回收站、27.00平方米、建设位置:1#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菜市场、273.00平方米、建设位置:2#配套公共服务设施;1#住宅楼自行车库、594.33平方米、建设位置:1#住宅楼地下一层;2#住宅楼自行车库、369.19平方米、建设位置:2#住宅楼地下一层;4#住宅楼自行车库、673.60平方米、建设位置:4#住宅楼地下一层;5#住宅楼自行车库、753.32平方米、建设位置:5#住宅楼地下一层;6#住宅楼自行车库、773.27平方米、建设位置:6#住宅楼地下一层;7#住宅楼自行车库、771.32平方米、建设位置:7#住宅楼地下一层;8#住宅楼自行车库、560.83平方米、建设位置:8#住宅楼地下一层;9#住宅楼自行车库、580.56平方米、建设位置:9#住宅楼地下一层;10#住宅楼自行车库、943.50平方米、建设位置:10#住宅楼地下一层;11#住宅楼自行车库、754.32平方米、建设位置:11#住宅楼地下一层;12#住宅楼自行车库、700.00平方米、建设位置:12#住宅楼地下一层;居民汽车场库、101355.23平方米、建设位置:地下车库地下二三层;宏蜂窝基站机房、30.00平方米、建设位置:3#住宅楼地下一层;配电室、650.00平方米、建设位置:地下车库地下二层;有线电视机房、100.00平方米、建设位置:地下车库地下二层;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32.00平方米、建设位置:地下车库地下二层;固定通信机房、100.00平方米、建设位置:地下车库地下二层;固定通信设备间、90.00平方米、建设位置:地下车库地下二层;室内覆盖系统机房、15.00平方米、建设位置:地下车库地下二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用地面积270.00平方米、建设位置:住宅楼单元入口附近;雨水调蓄池、/平方米、建设位置:10#住宅楼北侧实土绿地中(360立方米);11#住宅楼南侧实土绿地中(360立方米);开闭站(现状)、/平方米、建设位置:项目东北角。 本期代征道路/、/平方米、建设位置/。 本期代征绿化代征绿化用地、用地面积6479.46平方米、建设位置:/。 计划建设时间:2021年03月31日至2023年06月15日。 二期建筑面积170825.31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70825.31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0.00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其中公共服务设施/、/平方米、建设位置/。 本期代征道路/、/平方米、建设位置/。 本期代征绿化/、/平方米、建设位置/。 计划建设时间:2021年03月31日至2023年06月30日。 三、建设时序 1.一期项目 2#住宅楼地下部分、3#住宅楼地下部分、1#住宅楼地下部分、4#住宅楼地下部分、5#住宅楼地下部分、6#住宅楼地下部分、7#住宅楼地下部分、8#住宅楼地下部分、9#住宅楼地下部分、10#住宅楼地下部分、11#住宅楼地下部分、12#住宅楼地下部分、1#配套公共服务设施、2#配套公共服务设施、1#人防出入口、2#人防出入口、3#人防出入口、4#人防出入口、5#人防出入口、6#人防出入口、7#人防出入口、8#人防出入口、9#人防出入口、10#人防出入口、11#人防出入口、12#人防出入口、13#人防出入口、14#人防出入口、15#人防出入口、16#人防出入口、1#地下车库人员疏散口、2#地下车库人员疏散口、3#地下车库人员疏散口、地下车库应与社区管理服务用房、社区助残服务中心、社区文化设施、物业服务用房、老年活动场站、小型商服(便利店)、再生资源回收站、菜市场、1#住宅楼自行车库、2#住宅楼自行车库、4#住宅楼自行车库、5#住宅楼自行车库、6#住宅楼自行车库、7#住宅楼自行车库、8#住宅楼自行车库、9#住宅楼自行车库、10#住宅楼自行车库、11#住宅楼自行车库、12#住宅楼自行车库、居民汽车场库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厕所、宏蜂窝基站机房、配电室、有线电视机房、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固定通信机房、固定通信设备间、室内覆盖系统机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雨水调蓄池、开闭站(现状)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12#住宅楼地下部分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内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代征道路及代征绿化。 2.二期项目 1#住宅楼地上部分、2#住宅楼地上部分、3#住宅楼地上部分、4#住宅楼地上部分、5#住宅楼地上部分、6#住宅楼地上部分、7#住宅楼地上部分、8#住宅楼地上部分、9#住宅楼地上部分、10#住宅楼地上部分、11#住宅楼地上部分、12#住宅楼地上部分应与/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12#住宅楼地上部分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内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代征道路及代征绿化。 四、物业管理区域 本居住小区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具体范围西至青年北路,东至姚家园东里中路(原黄杉木店路),北至姚家园北路(原姚家园中街),南至姚家园路。 五、其他事项 1、本项目红线范围外东方向2000米范围内无垃圾场、无化工厂、无墓地。 2、本项目红线范围外西方向2000米范围内无垃圾场、无化工厂、无墓地。 3、本项目红线范围外南方向2000米范围内无垃圾场、无化工厂、无墓地。 4、本项目红线范围外北方向2000米范围内无垃圾场、无化工厂、无墓地。 建设单位:北京市聚鑫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03 月 1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