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大兴新城核心区H组团DX00-0106-001a、001b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A334基础教育用地建设方案

信息来源: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发布时间:2022年02月09日 浏览次数:

大兴(2021)5-1号


  本项目建设方案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07〕99号)规定及相关要求,依据 (2021)规自(大)建字0046号,(2021)规自(大)建字0027号及附图中经济技术指标和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标编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建筑面积 28485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186310.65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 185307.29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 1003.36平方米), 商业建筑面积 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 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 98539.35平方米,共分 2期开发建设。项目位于 大兴新城核心区, 四至范围: 东至纵八路,西至芦东路东侧绿化带,南至横九路,北至黄良路
  计划建设时间为 20210910日 至 20250331日。

   二、建设内容

   期建筑面积 139271.31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91022.95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 90019.59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 1003.36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 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 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 48248.36平方米。
  本期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出租汽车站用地面积 50平方米、建设位置: 10#楼北侧; 社区卫生服务站300平方米、建设位置: S1楼一层; 小型商服51平方米、建设位置: S1楼一层; 室外活动场地用地面积 1275平方米、建设位置: 18#楼北侧; 老年活动场站200平方米、建设位置: S1楼一层; 20#门卫21.76平方米、建设位置: 20#门卫,幼儿园门卫。; 物业服务用房200平方米、建设位置: S3楼一层、地下一层; 社区文化设施1000平方米、建设位置: S1楼一层、二层、三层、地下一层; 幼儿园4078.24平方米、建设位置: 19#楼; 存自行车处建设位置: 16#、17#、18#楼地下一层; 居民汽车场库建设位置: 13#、15#、16#、17#楼北侧地面,地下一层、地下二层; 再生资源回收点用地面积 6平方米、建设位置: S1楼南侧; 社区管理服务用房350平方米、建设位置: S3楼一层、二层
  本期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透水铺装建设位置: 一期; 燃气调压柜(箱)用地面积 8平方米、建设位置: 16#楼南侧;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用地面积 100平方米、建设位置: 各楼一处; 污水处置及再生利用装置建设位置: 接市政中水; 下凹式绿地用地面积 21976平方米、建设位置: 实土绿地均为下凹式绿地; 雨水调蓄设施用地面积 500平方米、建设位置: 17#楼北侧
  本期代征道路用地 //平方米、建设位置 /
  本期代征绿化 //平方米、建设位置 /
  计划建设时间: 2021年09月10日2025年03月31日
   期建筑面积 145578.69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95287.7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 95287.7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 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 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 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 50290.99平方米。
  本期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存自行车处建设位置: 二期各楼单元入口侧面; 再生资源回收站26平方米、建设位置: S2楼一层; 出租汽车站用地面积 52平方米、建设位置: 15#楼北侧
  本期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固定通信机房70平方米、建设位置: 9号楼北侧地下一层; 配电室(箱)835平方米、建设位置: 1#车库地下一层; 下凹式绿地用地面积 21976平方米、建设位置: 实土绿地均为下凹式绿地; 燃气调压柜(箱)用地面积 16平方米、建设位置: 15#楼南侧;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用地面积 5平方米、建设位置: 每楼一处; 透水铺装用地面积 1813平方米、建设位置: 二期; 雨水调蓄设施用地面积 500平方米、建设位置: 13#楼北侧; 邮政所200平方米、建设位置: S2#楼一层; 热力站280平方米、建设位置: 13#住宅楼南侧; 宏蜂窝基站机房50平方米、建设位置: 9#楼北侧地下一层; 有线电视机房70平方米、建设位置: 9#楼北侧地下一层
  本期代征道路用地 街坊路用地面积 4231.51平方米、建设位置: 小区内部,北至兴良路,南至规划横九路
  本期代征绿化 //平方米、建设位置 /
  计划建设时间: 2021年10月10日2025年03月31日


   三、建设时序

  1.一期项目
   19#幼儿园、3#住宅楼、5#住宅楼、16#住宅楼、17#住宅楼、10#住宅楼、18#住宅楼、S3#配套楼、20#门卫、S1#配套楼、2#地下车库应与 出租汽车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小型商服、室外活动场地、老年活动场站、20#门卫、物业服务用房、社区文化设施、幼儿园、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场库、再生资源回收点、社区管理服务用房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透水铺装、燃气调压柜(箱)、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污水处置及再生利用装置、下凹式绿地、雨水调蓄设施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3#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内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代征道路及代征绿化。
  2.二期项目
   1#住宅楼、8#住宅楼、13#住宅楼、6#住宅楼、9#住宅楼、15#住宅楼、1#地下车库、7#住宅楼、2#住宅楼、12#住宅楼、S2配套楼、11#住宅楼应与 存自行车处、再生资源回收站、出租汽车站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固定通信机房、配电室(箱)、下凹式绿地、燃气调压柜(箱)、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透水铺装、雨水调蓄设施、邮政所、热力站、宏蜂窝基站机房、有线电视机房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1#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内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代征道路及代征绿化。


   四、物业管理区域

  本居住小区分 个物业管理区域, 具体范围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东至纵八路,西至芦东路东侧绿化带,南至横九路,北至黄良路

   五、其他事项

   1、本项目红线范围外 各个方向方向 2000米范围内 无墓地 ,无化工厂 ,无垃圾场;

建设单位:北京中冶名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