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城关中心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三期安置地块(FS00-YF05-0013)建设方案

信息来源: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6日 浏览次数:

房山(2020)7号

本项目建设方案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07〕99号)规定及相关要求,依据京规自(房)综审函【2020】0004号编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建筑面积216032.9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32731.62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0.00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132731.62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83301.28平方米,共分期开发建设。项目位于房山区城关街道洪寺村,四至范围:项目东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外环路,北至规划城洪路,南至规划六街

计划建设时间为20201231日至2023515日。

二、建设内容

期建筑面积77011.26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1309.96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0.00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11309.96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65701.30平方米。

其中公共服务设施物业服务用房地下部分59.28平方米、建设位置:13#地下夹层室外运动场地、用地面积1350.00平方米、建设位置:4#和7#楼之间社区管理服务用房513.65平方米、建设位置:13#2F出租汽车站、用地面积100.00平方米、建设位置:两个小区出入口附近各一处居民汽车场库60470.10平方米、建设位置:小型商服(便利店)567.67平方米、建设位置:13#1F公共厕所69.80平方米、建设位置:13#1F热力站400.00平方米、建设位置:地下设置固定通信设备间130.00平方米、建设位置:地下设置每间10平米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52.00平方米、建设位置:地下设置每间4平米固定通信机房50.00平方米、建设位置:地下设置 有线电视机房50.00平方米、建设位置:地下设置 室内覆盖系统机房90.00平方米、建设位置:地下设置每间30平米再生资源回收站27.51平方米、建设位置:14#与门卫合建再生资源回收点、用地面积6.00平方米、建设位置:每个项目建一处下凹式绿地、用地面积15543.74平方米、建设位置:雨水调蓄设施/平方米、建设位置:透水铺装、用地面积14729.90平方米、建设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用地面积90.00平方米、建设位置:各住宅楼附近

本期代征道路代征道路、用地面积5160.32平方米、建设位置:/

本期代征绿化代征绿地、用地面积8284.85平方米、建设位置:/

计划建设时间:2020年12月31日2022年10月31日

期建筑面积32910.81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9667.43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0.00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29667.43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3243.38平方米。

其中公共服务设施配电室1151.20平方米、建设位置:18#变配电室

本期代征道路//平方米、建设位置/

本期代征绿化//平方米、建设位置/

计划建设时间:2021年02月01日2022年12月31日

期建筑面积43866.27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7351.73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0.00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37351.73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6514.54平方米。

其中公共服务设施物业服务用房地上部分188.51平方米、建设位置:2#1-2F局部存自行车处13644.54平方米、建设位置:地下夹层配电室2150.65平方米、建设位置:15#配电室配电室3198.00平方米、建设位置:16#兼配电小室

本期代征道路//平方米、建设位置/

本期代征绿化//平方米、建设位置/

计划建设时间:2021年03月01日2023年03月01日

期建筑面积62244.56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54402.50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0.00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54402.5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7842.06平方米。

其中公共服务设施存自行车处22253.13平方米、建设位置:地下夹层配电室4324.00平方米、建设位置:17#兼开闭所

本期代征道路//平方米、建设位置/

本期代征绿化//平方米、建设位置/

计划建设时间:2021年05月01日2023年05月15日

三、建设时序

1.一期项目

7#住宅楼、13#社区服务配套、14#北侧门卫、20#地下室应与物业服务用房地下部分、室外运动场地、社区管理服务用房、出租汽车站、居民汽车场库、小型商服(便利店)、再生资源回收站、再生资源回收点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厕所、热力站、固定通信设备间、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固定通信机房、有线电视机房、室内覆盖系统机房、下凹式绿地、雨水调蓄设施、透水铺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7#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内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代征道路及代征绿化。

2.二期项目

9#住宅楼、11#住宅楼、12#住宅楼、18#配电室应与/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电室1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12#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内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代征道路及代征绿化。

3.三期项目

2#住宅楼、3#住宅楼、4#住宅楼、15#配电室、16#配电室、19#南侧门卫、1#住宅楼应与物业服务用房地上部分、存自行车处1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电室2、配电室3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2#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内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代征道路及代征绿化。

4.四期项目

5#住宅楼、6#住宅楼、8#住宅楼、10#住宅楼、17#配电室兼开闭所应与存自行车处2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电室4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10#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内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代征道路及代征绿化。

四、物业管理区域

本居住小区分个物业管理区域,具体范围项目东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外环路,北至规划城洪路,南至规划六街

五、其他事项

1、本项目红线范围外方向2000米范围内无垃圾场、无化工厂、无墓地

建设单位:北京燕房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