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FS00-0111-0017、0019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方案 |
信息来源: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4日 浏览次数: |
房山(2022)1号 本项目建设方案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07〕99号)规定及相关要求,依据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京规自出[合]字(2021)第0122号)、多规合一协同平台会商意见(2022规自(房)综审字0006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2规自(房)建字0007号)及附图中经济技术指标和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编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建筑面积 189509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111944.66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 100544.66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 11400平方米), 商业建筑面积 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 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 77564.34平方米,共分 1期开发建设。项目位于 房山区拱辰街道东羊庄村, 四至范围: 东至阳光南大街,南至长虹东路,西至规划一街,北至玉竹东路 计划建设时间为 2022年 06月 01日 至 2025年 02月 01日。 二、建设内容 一期建筑面积 189509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111944.66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 100544.66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 114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 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 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 77564.34平方米。 本期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托老所、 800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17-P1#配套楼; 存自行车处、 2085平方米、建设位置: 地上17、19地块各100㎡;地下位于17-2#住宅楼地下513.38㎡,17-3#住宅楼地下546.62㎡和19-10#住宅楼地下1025㎡; 居民汽车场库、 51647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1#地下车库和2#地下车库; 物业管理用房、 150平方米、建设位置: 地上50㎡位于17-2#住宅楼首层局部,地上50㎡位于19-P1#配套楼,地下50㎡在19-P1#配套楼地下; 室外运动场地、 用地面积 864平方米、建设位置: 健身步道464㎡,健身场地400㎡,位于17、19地块地上; 社区助残服务中心、 200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17-3#住宅楼首层; 小型商服(便利店)、 55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17-2#住宅楼首层35㎡和地下一层20㎡; 出租汽车站、 用地面积 70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17、19地块各小区出入口处; 社区卫生服务站(与0018地块统筹考虑)、 建设位置: 与0018地块统筹考虑,位于0018地块P2#配套楼首层; 社区管理服务用房(与0018地块统筹考虑)、 建设位置: 与0018地块统筹考虑,位于0018地块9#住宅楼首层局部至三层局部; 再生资源回收站(与0018地块统筹考虑)、 建设位置: 与0018地块统筹考虑,位于0018地块P1#配套楼。 本期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热力站、 400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1#地下车库200㎡和2#地下车库200㎡; 配电室(箱)、 720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1#地下车库地下一层360㎡(含低基配电室、分界室、高基配电室)和2#地下车库地下一层360㎡(含低基配电室、分界室、高基配电室); 固定通信机房、 50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2#地下车库; 燃气调压柜(箱)、 用地面积 8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17、19地块地上;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 用地面积 75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17、19地块地上各楼栋出入口附近; 雨水调蓄设施、 用地面积 400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17地块地下、19地块地下; 有线电视机房、 30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2#地下车库; 宏蜂窝基站机房(室外一体化基站)、 30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2#地下车库; 公共厕所、 70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17-P1#配套楼地下一层; 室内覆盖系统机房、 30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1#地下车库; 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 10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1#地下车库; 固定通信设备间、 15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1#地下车库; 开闭所、 300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19-P2#配套楼。 本期代征道路用地 /、 /平方米、建设位置 /。 本期代征绿化 /、 /平方米、建设位置 /。 计划建设时间: 2022年06月01日至 2025年02月01日。 三、建设时序 1.一期项目 17-5#住宅楼、17-9#住宅楼、17-10#住宅楼、17-11#住宅楼、17-12#住宅楼、1#地下车库、19-7#住宅楼、2#地下车库、17-6#住宅楼、17-7#住宅楼、17-P1#配套楼、17-2#住宅楼、1#人防出入口、19-P1#配套楼、19-8#住宅楼、4#人防出入口、19-5#住宅楼、17-8#住宅楼、19-1#住宅楼、19-10#保障性租赁住房、19-3#住宅楼、19-4#住宅楼、3#人防出入口、17-3#住宅楼、19-2#住宅楼、19-6#住宅楼、19-P2#配套楼、2#人防出入口、17-1#住宅楼、17-4#住宅楼、19-9#保障性租赁住房应与 托老所、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场库、物业管理用房、室外运动场地、社区助残服务中心、小型商服(便利店)、出租汽车站、社区卫生服务站(与0018地块统筹考虑)、社区管理服务用房(与0018地块统筹考虑)、再生资源回收站(与0018地块统筹考虑)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热力站、配电室(箱)、固定通信机房、燃气调压柜(箱)、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雨水调蓄设施、有线电视机房、宏蜂窝基站机房(室外一体化基站)、公共厕所、室内覆盖系统机房、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固定通信设备间、开闭所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2#地下车库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内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代征道路及代征绿化。 四、物业管理区域 本居住小区分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具体范围 :东至阳光南大街,南至长虹东路,西至规划一街,北至玉竹东路。 五、其他事项 1、本项目红线范围外 各个方向方向 2000米范围内 有墓地 ,无化工厂 ,无垃圾场; 建设单位:北京智地兴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