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城乡一体化槐房村新宫村旧村改造二期NY-016等地块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R2二类居住用地建设方案(变更) |
信息来源: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1日 浏览次数: |
丰台(2017)6-1号 本项目建设方案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07〕99号)规定及相关要求,依据2017规(丰)建字0085号、2018规土(丰)建字0054号、2018规土(丰)建字0055号、2018规土(丰)建字0056号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和2019规自(丰)复函字0010号规划意见复函及附图中经济技术指标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标编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建筑面积292635.31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0292.18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0.00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40292.18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68347.5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80172.5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103823.13平方米,共分三期开发建设。项目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南苑乡,四至范围:东至 槐房西路, 南至 范家庄北路 ,西至 新宫家园 ,北至 槐房新城三号路 。。 计划建设时间为2018年 3月26日至2021年6月9日。 二、建设内容 一期建筑面积73322.01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0292.18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0.00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40292.18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33029.83平方米。 其中公共服务设施固定通信设备间、15.00平方米、建设位置:3#住宅地下二层;室内覆盖系统机房、15.00平方米、建设位置:3#住宅地下二层;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6.00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3#住宅楼地下二层;雨水调蓄设施、用地面积21.00平方米、建设位置:地块东南角结合景观布置,共150立方米;物业服务用房、150.00平方米、建设位置:3#住宅楼(首层)100平方米,地下二层50平方米。;菜市场、60.00平方米、建设位置:地块西侧1#配套商业楼;小型商服(便利店)、20.00平方米、建设位置:地块西侧1#配套商业楼;其他商业服务、420.00平方米、建设位置:地块西侧1#配套商业楼;燃气调压箱、用地面积4.50平方米、建设位置:地块西北角结合景观布置;养老设施、4000.00平方米、建设位置:NY-026地块内;非机动车库(1期)、1783.80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1#、2#住宅楼地下二层;配电室、180.00平方米、建设位置:车库地下一层,1#2#住宅楼之间;锅炉房、200.00平方米、建设位置:车库地下一层(3#住宅楼西侧);污水处置及再生利用装置、50.00平方米、建设位置:车库地下二层;机动车库(1期)、12919.57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地下车库地下一层、地下二层;下凹式绿地、用地面积3252.54平方米、建设位置:均为实土绿地,满足占总绿化面积≥50%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用地面积5.00平方米、建设位置:1#2#住宅楼北侧,结合景观布置;再生资源回收点、用地面积6.00平方米、建设位置:地块内结合景观布置,2#住宅楼北侧;室外活动场地、用地面积300.00平方米、建设位置:2#住宅楼西侧,3#住宅楼南侧;透水铺装、用地面积2800.00平方米、建设位置:满足透水铺装面积≥70%的要求。 本期代征道路/、/平方米、建设位置/。 本期代征绿化/、/平方米、建设位置/。 计划建设时间:2018年03月26日至2021年01月31日。 二期建筑面积183154.0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0.00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61021.0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63144.0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58989.00平方米。 其中公共服务设施/、/平方米、建设位置/。 本期代征道路/、/平方米、建设位置/。 本期代征绿化/、/平方米、建设位置/。 计划建设时间:2018年11月18日至2021年06月09日。 三期建筑面积36159.3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0.00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7326.5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17028.5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11804.30平方米。 其中公共服务设施非人防车库(3期)、6164.00平方米、建设位置:1#综合楼地下;自行车库(3期)、1078.00平方米、建设位置:1#综合楼地下。 本期代征道路/、/平方米、建设位置/。 本期代征绿化/、/平方米、建设位置/。 计划建设时间:2018年12月18日至2021年06月09日。 三、建设时序 1.一期项目 3#自住型商品房、1#配套商业楼、1#自住型商品房、养老设施、地下车库、2#自住型商品房应与物业服务用房、菜市场、小型商服(便利店)、其他商业服务、养老设施、非机动车库(1期)、机动车库(1期)、再生资源回收点、室外活动场地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固定通信设备间、室内覆盖系统机房、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雨水调蓄设施、燃气调压箱、配电室、锅炉房、污水处置及再生利用装置、下凹式绿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透水铺装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3#自住型商品房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内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代征道路及代征绿化。 2.二期项目 1#办公楼、2#办公楼、3#办公楼、4#酒店、5#商业楼、8#地下室、6#办公楼应与/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6#办公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内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代征道路及代征绿化。 3.三期项目 1#综合楼应与非人防车库(3期)、自行车库(3期)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1#综合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内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代征道路及代征绿化。 四、物业管理区域 本居住小区分二个物业管理区域,具体范围东至槐房西路,南至范家庄北路,西至新宫家园南区,北至NY-026地块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东至槐房西路,南至NY-028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西至新宫家园北区,北至槐房新村三号路。 建设单位:北京南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0 年 06 月 1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