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吴家村梅市口路1615-761、1615-762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建设方案 |
信息来源: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1日 浏览次数: |
丰台(2020)5号 本项目建设方案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07〕99号)规定及相关要求,依据2020规自(丰)建字0025号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及附图中经济技术指标和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标。编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建筑面积281398.36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79036.45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0.00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179036.45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102361.91平方米,共分二期开发建设。项目位于丰台区吴家村梅市口路首钢二通厂内,四至范围:东至张仪村东九路,南至张仪村东二路,西至张仪村东五路,北至张仪村东一路。。 计划建设时间为2020年 9月1日至2023年11月26日。 二、建设内容 一期建筑面积73464.82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5928.89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0.00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45928.89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27535.93平方米。 其中公共服务设施室外运动场地1、用地面积333.00平方米、建设位置:3#住宅楼东侧;社区管理服务用房、401.75平方米、建设位置:A1#配套公建首层南侧及二层南侧;社区助残服务中心、239.42平方米、建设位置:A1#配套公建首层东北部;存自行车处1、573.84平方米、建设位置:2#住宅楼地下一层;存自行车处2、598.91平方米、建设位置:3#住宅楼地下一层;存自行车处3、729.17平方米、建设位置:A1#配套公建地下一层;居民汽车场库1、19502.22平方米、建设位置:1#地下汽车库内;配电室1、716.02平方米、建设位置:1#地下汽车库内;雨水调蓄设施1、用地面积115.00平方米、建设位置:A1#配套公建南侧;污水处置及再生利用装置1、152.80平方米、建设位置:1#地下汽车库内;锅炉房1、300.06平方米、建设位置:2#住宅楼南侧地下一层;有线电视机房1、49.83平方米、建设位置:1#地下汽车库内;公共厕所、70.79平方米、建设位置:A1#配套公建首层南侧;社区卫生服务站、123.06平方米、建设位置:A1#配套公建首层南侧;小型商服(便利店)、54.37平方米、建设位置:A1#配套公建首层北侧;再生资源回收站、25.55平方米、建设位置:A1#配套公建首层南侧;其他商业服务1、504.00平方米、建设位置:A1#配套公建首层北侧及二层北侧;出租汽车站1、用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设位置:A1#配套公建东侧;燃气调压柜(箱)1、用地面积5.00平方米、建设位置:3#住宅楼北侧;再生资源回收点1、用地面积6.00平方米、建设位置:3#住宅楼北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1、用地面积11.00平方米、建设位置:1#住宅楼南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2、用地面积11.00平方米、建设位置:2#住宅楼北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3、用地面积4.00平方米、建设位置:3#住宅楼东侧;固定通信机房1、60.24平方米、建设位置:1#地下汽车库内;室内覆盖系统机房1、41.88平方米、建设位置:1#地下汽车库。 本期代征道路/、/平方米、建设位置/。 本期代征绿化/、/平方米、建设位置/。 计划建设时间:2020年09月01日至2023年10月26日。 二期建筑面积207933.54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33107.56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0.00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133107.56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74825.98平方米。 其中公共服务设施物业服务用房、328.20平方米、建设位置:A3#配套公建首层;室外运动场地2、用地面积919.00平方米、建设位置:9#住宅楼北侧;托老所、816.14平方米、建设位置:A4#托老所首层、二层及三层;老年活动场站、256.02平方米、建设位置:A4#托老所首层中部;存自行车处4、579.51平方米、建设位置:4#住宅楼地下一层;存自行车处5、572.89平方米、建设位置:5#住宅楼地下一层;存自行车处6、877.01平方米、建设位置:6#住宅楼地下一层;存自行车处7、579.51平方米、建设位置:7#住宅楼地下一层;存自行车处8、572.92平方米、建设位置:8#住宅楼地下一层;存自行车处9、572.92平方米、建设位置:9#住宅楼地下一层;存自行车处10、579.19平方米、建设位置:10#住宅楼地下一层;居民汽车场库2、33158.93平方米、建设位置:2#地下汽车库内;配电室2、1315.74平方米、建设位置:2#地下汽车库内;雨水调蓄设施2、用地面积415.00平方米、建设位置:10#住宅楼南侧;污水处置及再生利用装置2、313.01平方米、建设位置:2#地下汽车库内;锅炉房2、356.95平方米、建设位置:10#住宅楼南侧地下一层;固定通信机房2、103.88平方米、建设位置:2#地下汽车库内;有线电视机房2、77.37平方米、建设位置:2#地下汽车库内;开闭所、902.98平方米、建设位置:A5#开闭所首层及二层;菜市场、501.10平方米、建设位置:A3#配套公建地下一层;其他商业服务2、1412.11平方米、建设位置:A2#配套公建首层及二层;其他商业服务3、1006.59平方米、建设位置:A3#配套公建首层西侧及二层;出租汽车站2、用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设位置:A3#配套公建南侧;燃气调压柜(箱)2、用地面积5.00平方米、建设位置:6#住宅楼南侧;再生资源回收点2、用地面积6.00平方米、建设位置:6#住宅楼南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4、用地面积9.60平方米、建设位置:4#住宅楼南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5、用地面积10.40平方米、建设位置:5#住宅楼北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6、用地面积16.80平方米、建设位置:6#住宅楼南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7、用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设位置:7#住宅楼北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8、用地面积9.60平方米、建设位置:8#住宅楼北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9、用地面积9.60平方米、建设位置:9#住宅楼北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10、用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设位置:10#住宅楼北侧;室内覆盖系统机房2、16.12平方米、建设位置:地下一层;室内覆盖系统机房3、17.76平方米、建设位置:地下一层;室内覆盖系统机房4、16.12平方米、建设位置:地下一层;室内覆盖系统机房5、38.50平方米、建设位置:2#地下汽车库内;健身馆、173.23平方米、建设位置:A2#楼地下一层北侧;咖啡馆、190.93平方米、建设位置:A2#楼地下一层中部;图书馆、207.82平方米、建设位置:A2#楼地下一层南侧。 本期代征道路/、/平方米、建设位置/。 本期代征绿化/、/平方米、建设位置/。 计划建设时间:2020年10月01日至2023年11月26日。 三、建设时序 1.一期项目 1#住宅楼、2#住宅楼、3#住宅楼、A1#配套公建、1#门卫、2#门卫、1#地下汽车库应与室外运动场地1、社区管理服务用房、社区助残服务中心、存自行车处1、存自行车处2、存自行车处3、居民汽车场库1、社区卫生服务站、小型商服(便利店)、再生资源回收站、其他商业服务1、出租汽车站1、再生资源回收点1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电室1、雨水调蓄设施1、污水处置及再生利用装置1、锅炉房1、有线电视机房1、公共厕所、燃气调压柜(箱)1、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1、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2、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3、固定通信机房1、室内覆盖系统机房1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1#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内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代征道路及代征绿化。 2.二期项目 4#住宅楼、5#住宅楼、6#住宅楼、7#住宅楼、8#住宅楼、9#住宅楼、10#住宅楼、A2#配套公建、A3#配套公建、A4#托老所、A5#开闭所、3#门卫、4#门卫、2#地下汽车库应与物业服务用房、室外运动场地2、托老所、老年活动场站、存自行车处4、存自行车处5、存自行车处6、存自行车处7、存自行车处8、存自行车处9、存自行车处10、居民汽车场库2、菜市场、其他商业服务2、其他商业服务3、出租汽车站2、再生资源回收点2、健身馆、咖啡馆、图书馆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电室2、雨水调蓄设施2、污水处置及再生利用装置2、锅炉房2、固定通信机房2、有线电视机房2、开闭所、燃气调压柜(箱)2、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4、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5、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6、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7、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8、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9、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10、室内覆盖系统机房2、室内覆盖系统机房3、室内覆盖系统机房4、室内覆盖系统机房5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6#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内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代征道路及代征绿化。 四、物业管理区域 本居住小区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具体范围东至张仪村东九路,南至张仪村东二路,西至张仪村东五路,北至张仪村东一路。。 建设单位:北京首钢二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0 年 08 月 0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