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大瓦窑DWY-L39等地块(大瓦窑馨城项目)二类居住、基础教育及绿隔产业用地建设方案 |
信息来源: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2日 浏览次数: |
丰台(2021)2号 本项目建设方案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07〕99号)规定及相关要求,依据2020规自(丰)建字0038号,2018规土(丰)条供字0009号编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建筑面积155985.0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66896.19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66896.19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89088.81平方米,共分二期开发建设。项目位于丰台区卢沟桥大瓦窑,四至范围:DWY-L39地块四至:东至规划绿地,南至A33基础教育用地(DWY-L40、DWY-L41地块),西至大瓦窑四号路,北至规划绿地; DWY-L40地块四至:东至规划绿地,南至规划绿地,西至A33基础教育用地(DWY-41地块),北至R2二类住宅用地(DWY-L39地块); DWY-L45地块四至:东至大瓦窑东路,南至规划绿地,西至待上市土地,北至大瓦窑二号路。。 计划建设时间为2020年 12月30日至2024年7月29日。 二、建设内容 一期建筑面积108285.0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66896.19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66896.19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41388.81平方米。 其中公共服务设施社区卫生监督所、150.00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9#配套楼首层;托老所、800.00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9#配套楼首层及二层;老年活动站、200.00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9#配套楼二层;物业服务用房、150.00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9#配套楼首层及地下一层;室外运动场地、用地面积321.54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地上2#楼北侧;出租汽车站、用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9#配套楼西侧;存自行车处、514.00平方米、用地面积979.50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8#楼地下一层及地下二层、地面结合景观分散设置;居民汽车场库、14110.96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地下车库;燃气调压柜(箱)、用地面积6.00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1#楼南侧地面;固定通信设备间、48.00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地下车库一层地下一层1#楼北侧;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30.00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地下车库一层地下一层1#楼北侧;配电室、480.00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地下车库一层地下一层1#楼北侧、3#楼东侧、8#楼南侧;雨水调蓄设施、用地面积66.56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8#楼北侧;锅炉房、310.00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地下车库地下一层8#楼南侧;小型商服(便利店)、13.00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9#配套楼首层;菜市场、62.25平方米、建设位置:9#配套楼首层;其他商业服务、796.75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9#配套楼首层及地下一层;再生资源回收点、用地面积6.50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5#楼北侧;幼儿园、3360.00平方米、用地面积4200.00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DWY-L40地块;室内覆盖系统机房、18.00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地下车库地下一层1#楼北侧;生活垃圾收集点、用地面积40.00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每栋住宅楼出入口附近;人防工程、7758.06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地下车库地下二层。 本期代征道路/、/平方米、建设位置/。 本期代征绿化/、/平方米、建设位置/。 计划建设时间:2020年12月30日至2023年05月20日。 二期建筑面积47700.0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0.00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47700.00平方米。 其中公共服务设施/、/平方米、建设位置/。 本期代征道路/、/平方米、建设位置/。 本期代征绿化/、/平方米、建设位置/。 计划建设时间:2021年03月01日至2024年07月29日。 三、建设时序 1.一期项目 1#住宅楼、3#住宅楼、4#住宅楼、2#住宅楼、5#住宅楼、6#住宅楼、7#住宅楼、8#住宅楼、9#配套楼、地下车库、1#幼儿园、1#警卫室应与社区卫生监督所、托老所、老年活动站、物业服务用房、室外运动场地、出租汽车站、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场库、小型商服(便利店)、菜市场、其他商业服务、再生资源回收点、幼儿园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燃气调压柜(箱)、固定通信设备间、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配电室、雨水调蓄设施、锅炉房、室内覆盖系统机房、生活垃圾收集点、人防工程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8#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内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代征道路及代征绿化。 2.二期项目 其他应与/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其他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内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代征道路及代征绿化。 四、物业管理区域 本居住小区分二个物业管理区域,具体范围DWY-L39地块四至:东至规划绿地,南至A33基础教育用地(DWY-L40、DWY-L41地块),西至大瓦窑四号路,北至规划绿地;DWY-L45地块四至:东至大瓦窑四号路,南至规划绿地,西至待上市土地,北至大瓦窑二号路。 五、其他事项 1、本项目红线范围外各方向2000米范围内无垃圾场、无化工厂、无墓地。 建设单位:北京创阅新科置业有限公司 2021 年 02 月 0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