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北部地区整体开发”西北旺镇HD00-0403-0043、0049地块二类居住及基础教育用地项目建设方案 |
信息来源: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8日 浏览次数: |
海淀(2020)5号 本项目建设方案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07〕99号)规定及相关要求,依据2020规自(海)建字0043号、2020规自(海)建字0046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配套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经济技术指标表编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建筑面积175604.81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00269.02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100269.02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187.0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74148.79平方米,共分二期开发建设。项目位于海淀区西北旺镇,四至范围:东至辛店东路,南至北清路,西至风格渠,北至辛店北小街。 计划建设时间为2020年 8月25日至2023年10月30日。 二、建设内容 一期建筑面积7934.95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0.00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7934.95平方米。 其中公共服务设施幼儿园、7934.95平方米、建设位置:HD00-0403-0049地块。 本期代征道路/、/平方米、建设位置/。 本期代征绿化/、/平方米、建设位置/。 计划建设时间:2020年08月25日至2023年05月30日。 二期建筑面积167669.86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00269.02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100269.02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187.0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66213.84平方米。 其中公共服务设施物业服务用房1、100.00平方米、建设位置:12#居服配套楼;物业服务用房2、50.00平方米、建设位置:2#住宅楼地下二层;室外运动场地、用地面积500.00平方米、建设位置:2#住宅楼南侧场地;出租汽车站、用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设位置:小区东入口;存自行车处1、1448.40平方米、建设位置:4#住宅楼地下一、二层;存自行车处2、1043.10平方米、建设位置:7#住宅楼地下一、二层;居民汽车场库、39163.91平方米、建设位置:13#地下车库地下二、三层;燃气调压柜(箱)、用地面积4.00平方米、建设位置:8#住宅楼西侧;室内覆盖系统机房1、15.00平方米、建设位置:2#住宅楼地下二层;室内覆盖系统机房2、15.00平方米、建设位置:5#住宅楼地下二层;固定通信设备间1、15.00平方米、建设位置:2#住宅楼地下二层;固定通信设备间2、15.00平方米、建设位置:5#住宅楼地下二层;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1、6.00平方米、建设位置:2#住宅楼地下二层;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2、6.00平方米、建设位置:5#住宅楼地下二层;配电室、540.00平方米、建设位置:13#地下车库地下二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用地面积45.00平方米、建设位置:共9处,每栋住宅楼前分设;下凹式绿地、用地面积8600.00平方米、建设位置:占绿地面积的50%;透水铺装、用地面积6388.00平方米、建设位置:透水铺装率70%,主要设置在人行道、消防扑救场地等位置;雨水调蓄设施、用地面积615.00平方米、建设位置:设两处,分别位于室外活动场地及6#住宅楼南侧;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装置、用地面积200.00平方米、建设位置:4#住宅楼西北侧及8#住宅楼西北侧;开闭所(站)、250.00平方米、建设位置:11#居服配套楼;小型商服、20.00平方米、建设位置:10#居服配套楼;再生资源回收点、用地面积6.00平方米、建设位置:11#居服配套楼西侧;其他商业服务设施(含菜市场)、1167.00平方米、建设位置:13#地下车库地下二层。 本期代征道路/、/平方米、建设位置/。 本期代征绿化/、/平方米、建设位置/。 计划建设时间:2020年08月30日至2023年10月30日。 三、建设时序 1.一期项目 幼儿园应与幼儿园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幼儿园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内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代征道路及代征绿化。 2.二期项目 1#住宅楼、2#住宅楼、4#住宅楼、5#住宅楼、6#住宅楼、7#住宅楼、8#住宅楼、9#住宅楼、10#居住公共服务设施、11#居住公共服务设施、12#居住公共服务设施、13#地下车库、1#人防出入口、2#人防出入口、3#人防出入口、4#人防出入口、3#住宅楼应与物业服务用房1、物业服务用房2、室外运动场地、出租汽车站、存自行车处1、存自行车处2、居民汽车场库、小型商服、再生资源回收点、其他商业服务设施(含菜市场)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燃气调压柜(箱)、室内覆盖系统机房1、室内覆盖系统机房2、固定通信设备间1、固定通信设备间2、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1、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2、配电室、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下凹式绿地、透水铺装、雨水调蓄设施、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装置、开闭所(站)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3#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内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代征道路及代征绿化。 四、物业管理区域 本居住小区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具体范围东至辛店东路,南至北清路,西至风格渠,北至辛店北小街。 建设单位:北京毓秀置业有限公司 2020 年 09 月 0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