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平谷区夏各庄镇03-04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建设方案(变更)

信息来源: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8日 浏览次数:

平谷(2018)2-2号

本项目建设方案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07〕99号)规定及相关要求,依据2018规(平)建字0015号、2018规土(平)建字0001号编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建筑面积127481.29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57374.64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43604.72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13769.92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70094.65平方米,共分期开发建设。项目位于北京市平谷区夏各庄镇03-04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四至范围:东至夏各庄中环路,南至夏各庄南一路,西至夏各庄主环路,北至夏各庄南二路

计划建设时间为201851日至2020615日。

二、建设内容

期建筑面积76983.53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0111.22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16341.30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13769.92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46860.31平方米。

其中公共服务设施居住配套小型商服(便利店)12.00平方米、建设位置:设于21#楼首层邮政所200.00平方米、建设位置:设于21#楼首层社区卫生服务站120.00平方米、建设位置:21#楼二层物业管理用房150.00平方米、建设位置:设于21#楼,1#楼地下居民汽车场库26975.00平方米、用地面积212.64平方米、建设位置:地上2辆用地面积28平米位于21#楼西侧,地下430辆21795平方米位于地下车库,地上13辆用地面积184.64平方位于1#楼与2#、3#楼之间、地下166辆5180平方米位于地下车库及人防车库下凹式绿地(一期)、用地面积3226.42平方米、建设位置:实土绿地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一期)、用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设位置:3#、7#住宅楼北侧道路边透水铺砖(一期)、用地面积2063.44平方米、建设位置:小区4米道路、2.5米道路以及入户路铺设存自行车处(一期)720.00平方米、用地面积225.00平方米、建设位置:630辆,位于商品住宅山墙侧,其中480辆地下停放室内覆盖系统机房45.00平方米、建设位置:23#-1地下车库内消防控制室50.00平方米、建设位置:3#楼南侧地下建筑内有线电视光线转换间6.00平方米、建设位置:23#-1地下汽车库内室外运动场、用地面积250.00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3#南侧用地内固定通信设备间15.00平方米、建设位置:23#-1地下车库内配电室700.00平方米、用地面积360.00平方米、建设位置:设于22#-A地上180平方米,地下90平方米;23#-1地下高基配电室160平方米;设于22#-B地上180平方米,地下90平方米燃气调压柜、用地面积6.00平方米、建设位置:设于19#楼南面的空地里,23#-2地下车库地上。雨水调蓄设施750.00平方米、建设位置:分两处设置:一处设在小区北入口处地下,一处设在2#楼西南角热力站200.00平方米、建设位置:23#-2地下汽车库内再生资源回收点、用地面积6.00平方米、建设位置:3#楼东北角处

本期代征道路//平方米、建设位置/

本期代征绿化//平方米、建设位置/

计划建设时间:2018年05月01日2019年09月23日

期建筑面积50497.76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7263.42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27263.42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23234.34平方米。

其中公共服务设施出租汽车站、用地面积50.88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小区南边车行入口处存自行车处(二期)、用地面积498.00平方米、建设位置:332辆,住宅建筑附近的用地内及南北干道两侧透水铺砖(二期)、用地面积4814.70平方米、建设位置:小区4米道路、2.5米道路以及入户路铺设下凹式绿地(二期)、用地面积7468.31平方米、建设位置:实土绿地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二期)、用地面积15.00平方米、建设位置:10#、15#、20#住宅楼北侧道路边

本期代征道路//平方米、建设位置/

本期代征绿化//平方米、建设位置/

计划建设时间:2018年05月01日2020年06月15日

三、建设时序

1.一期项目

22#-A低基配电室、5#住宅楼、8#住宅楼、22#-B低基配电室、21#配套用房、23#-1地下车库、7#住宅楼、4#住宅楼、6#住宅楼、9#住宅楼、23#-2地下车库、2#住宅楼、1#住宅楼、3#住宅楼应与居住配套小型商服(便利店)、社区卫生服务站、物业管理用房、居民汽车场库、透水铺砖(一期)、存自行车处(一期)、室外运动场、再生资源回收点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邮政所、下凹式绿地(一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一期)、室内覆盖系统机房、消防控制室、有线电视光线转换间、固定通信设备间、配电室、燃气调压柜、雨水调蓄设施、热力站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1#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内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代征道路及代征绿化。

2.二期项目

16#住宅楼、10#住宅楼、14#住宅楼、15#住宅楼、12#住宅楼、20#住宅楼、17#住宅楼、11#住宅楼、18#住宅楼、13#住宅楼、19#住宅楼应与出租汽车站、存自行车处(二期)、透水铺砖(二期)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下凹式绿地(二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二期)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20#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内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代征道路及代征绿化。

四、物业管理区域

本居住小区分个物业管理区域,具体范围东至夏各庄中环路,南至夏各庄南一路,西至夏各庄主环路,北至夏各庄南二路

建设单位:北京金科金碧置业有限公司

2019 年 0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