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平谷区金海湖镇PG06-0100-6014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建设方案 |
信息来源: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2日 浏览次数: |
平谷(2020)1号 本项目建设方案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07〕99号)规定及相关要求,依据京规自(平)综审函【2020】0007号编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建筑面积119612.45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58510.32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58510.32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799.99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60302.14平方米,共分二期开发建设。项目位于金海湖镇,四至范围:东至海子北干渠,南至胡陡路、西至韩庄中学东路,北至西老虎山北路、韩庄东路。 计划建设时间为2020年 10月15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建设内容 一期建筑面积68950.18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8343.48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38343.48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799.99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29806.71平方米。 其中公共服务设施物业服务用房、216.70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43#居住公共服务设施二层及地下一层,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8.2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8.46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用地面积370.00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6#楼东侧(包括200米的健身路径);存自行车处、用地面积1788.00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6#、7#、18#商品住宅楼南侧和15#楼南侧,9#、10#、12#楼东侧,43#楼西侧,含车位1192辆;出租汽车站、用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43#楼南侧 ;燃气调压柜(箱)、用地面积6.00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43#楼北侧;热力站、274.25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1#地下车库,43#楼西侧;室内覆盖系统机房、45.20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1#地下车库,6#楼东南侧和19#楼西南侧;配电室(箱)、555.89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1#地下车库16#楼西南侧及42#、43#楼首层,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75.8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0.05平方米。 ;固定通信设备间、16.21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1#地下车库,16#楼东南侧 ;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16.46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1#地下车库,16#楼东南侧 ;雨水调蓄设施、780.00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14#楼西侧和22#楼北侧,共计780立方米;小型商服(便利店)、19.99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43#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地下一层;菜市场、110.96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43#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地下一层;再生资源回收点、用地面积6.00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43#楼北侧。 ;1#地下车库、15124.27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1#地下车库,地上建筑面积81.59平方米,其中人防出入口60.38平方米,设备用房出入口21.2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042.68平方米,其中人防车库5624.62平方米,人防车位146辆,非人防车库8326.37平方米,其中非人防车位363辆,设备用房及其他559.52平方米,配套公共服务设施532.17平方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用地面积30.00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7#楼西南侧,9#、12#楼东侧,16#、18#楼西南侧,43#楼北侧 ;商业服务、790.88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43#地下一层、地下二层,包括综合超市、早餐(餐饮)店、理发店、家政服务点、洗衣店、药店、便民维修等设施。 ;污水处置及再生利用装置、/平方米、建设位置:本项目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故可不再设污水处置及再生利用装置。 本期代征道路/、/平方米、建设位置/。 本期代征绿化/、/平方米、建设位置/。 计划建设时间:2020年10月15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期建筑面积50662.27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0166.84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20166.84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30495.43平方米。 其中公共服务设施2#地下车库、11498.25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2#地下车库,均为非平时人防车库,其中非人防车位274辆。 本期代征道路/、/平方米、建设位置/。 本期代征绿化/、/平方米、建设位置/。 计划建设时间:2020年10月3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建设时序 1.一期项目 1#商品住宅、2#商品住宅、3#商品住宅、13#商品住宅、5#商品住宅、4#商品住宅、7#商品住宅、8#商品住宅、9#商品住宅、10#商品住宅、11#商品住宅、12#商品住宅、14#商品住宅、15#商品住宅、16#商品住宅、17#商品住宅、18#商品住宅、19#商品住宅、20#商品住宅、21#商品住宅、22#商品住宅、42#配电室、43#居住公共服务设施、6#商品住宅、1#地下车库应与物业服务用房、室外活动场地、存自行车处、出租汽车站、小型商服(便利店)、菜市场、再生资源回收点、1#地下车库、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商业服务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燃气调压柜(箱)、热力站、室内覆盖系统机房、配电室(箱)、固定通信设备间、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雨水调蓄设施、污水处置及再生利用装置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22#商品住宅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内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代征道路及代征绿化。 2.二期项目 23#商品住宅、24#商品住宅、25#商品住宅、26#商品住宅、27#商品住宅、28#商品住宅、29#商品住宅、31#商品住宅、32#商品住宅、33#商品住宅、34#商品住宅、35#商品住宅、38#商品住宅、41#商品住宅、37#商品住宅、39#商品住宅、40#商品住宅、2#地下车库、30#商品住宅、36#商品住宅应与2#地下车库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41#商品住宅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内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代征道路及代征绿化。 四、物业管理区域 本居住小区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具体范围东至海子北干渠,南至胡陡路、西至韩庄中学东路,北至西老虎山北路、韩庄东路。 建设单位:北京金谷创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07 月 1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