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北辛安棚户区改造B区土地开发项目1608-673-A地块二类居住用地项目建设方案 |
信息来源: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发布时间:2021年03月30日 浏览次数: |
石景山(2021)2号 本项目建设方案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07〕99号)规定及相关要求,依据京规自(石)综审函【2021】0002号、2021规自(石)简建字0001号编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建筑面积51920.17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6936.85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36936.85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271.63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13711.69平方米,共分一期开发建设。项目位于石景山区北辛安,四至范围:东至1608-673-B地块西边界,南至规划绿地(1608-674地块)北边界,西至北辛安西路东红线,北至北辛安一街南红线。。 计划建设时间为2021年 3月10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建设内容 一期建筑面积51920.17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6936.85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36936.85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271.63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13711.69平方米。 其中公共服务设施物业服务用房、150.00平方米、建设位置:地上部分100平方米位于1608-673-B地块S2#楼,地下部分50平方米位于1608-673-B地块5#楼地下室。;室外运动场地、用地面积759.00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1608-673-B地块内,结合场地设置。;出租汽车站、用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1608-673-A地块出入口旁。;存自行车处、用地面积3866.00平方米、建设位置:自行车车位数共2577辆,住宅2.0辆/户,公建400辆/万平方米,位于1608-673-A和1608-673-B地块内,结合场地设置在地面;燃气调压柜(箱)、用地面积4.00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地块内,结合场地设置;居民汽车场库、48558.10平方米、建设位置:机动车车位共计1504辆,位于1608-673-A和1608-673-B地块内地库,住宅按照1.2辆/户配置,配套公建按照65辆/万平米配置。;热力站、200.00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1608-673-A和1608-673-B地块内住宅各楼座地下室;室内覆盖系统机房、30.00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1608-673-A和1608-673-B地块内,结合地下车库设置;固定通信设备间、40.00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1608-673-A和1608-673-B地块内,结合地下车库设置;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16.00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1608-673-A和1608-673-B地块内,结合地下车库设置;配电室(箱)、720.00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1608-673-A和1608-673-B地块内,结合地下车库设置(共四处,面积包含设备夹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用地面积62.00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1608-673-A和1608-673-B地块内,结合景观设置;下凹式绿地、用地面积11723.00平方米、建设位置:占绿地面积的50%;雨水调蓄设施、用地面积500.00平方米、建设位置:本项目硬化面积为9872平方米,设3座150立方米雨水调蓄池,满足每万平方米硬化面积配建不小于500立方米雨水调蓄池设置要求;公厕、120.00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1608-673-B地块S1#楼首层;小型商服(便利店)、175.00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1608-673-B地块S2#楼首层,1608-673-A地块S4#首层;菜市场、500.00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1608-673-B地块S2#楼首层 ;再生资源回收站、15.00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1608-673-B地块S1#楼首层;其他商业服务、1573.27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1608-673-B地块S2#楼首层,1608-673-A地块S3#和S4#首层。 本期代征道路/、/平方米、建设位置/。 本期代征绿化/、/平方米、建设位置/。 计划建设时间:2021年03月10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建设时序 1.一期项目 673-A地块8#楼、673-A地块9#楼、673-A地块10#楼、673-A地块S3#楼、673-A地块S4#楼、673-A地块地下车库及设备配套应与物业服务用房、室外运动场地、出租汽车站、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场库、小型商服(便利店)、菜市场、再生资源回收站、其他商业服务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燃气调压柜(箱)、热力站、室内覆盖系统机房、固定通信设备间、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配电室(箱)、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下凹式绿地、雨水调蓄设施、公厕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673-A地块10#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内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代征道路及代征绿化。 四、物业管理区域 本居住小区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具体范围东至1608-673-B地块西边界,南至规划绿地(1608-674地块)北边界,西至北辛安西路东红线,北至北辛安一街南红线。。 五、其他事项 1、本项目红线范围外各方向2000米范围内无垃圾场、无化工厂、无墓地。 建设单位:北京鑫安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1 年 03 月 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