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西黄村1606-646地块F2公建混合住宅用地项目建设方案(变更)

信息来源: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5日 浏览次数:

石景山(2021)1-1号


  本项目建设方案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07〕99号)规定及相关要求,依据 2021规自(石)建字0005号,2021规自(石)建字0020号编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建筑面积 198446.14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35069.33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 35069.33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 0平方米), 商业建筑面积 63159.86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 27170.64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 73046.31平方米,共分 2期开发建设。项目位于 石景山区西黄村地区, 四至范围: 东至西黄村路西红线,南至田村路北红线,西至1606-657和1606-645地块东边界,北至希望公园南侧路南红线
  计划建设时间为 20210429日 至 20240424日。

   二、建设内容

   期建筑面积 60846.08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35069.33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 35069.33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 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 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 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 25776.75平方米。
  本期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居民汽车场库16379.89平方米、建设位置: 1.1辆/户; 出租汽车站用地面积 50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一期小区入口处; 室外运动场地用地面积 219.92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2#楼与3#楼之间; 小型商服(便利店)33.76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3#住宅首层; 物业服务用房186.99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3#住宅首层和地下一层; 再生资源回收点用地面积 6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3#住宅南侧; 存自行车处748.32平方米、建设位置: 2.0辆/户,1.5平方米/车,位于1#、3#住宅楼地下一、二层; 存自行车处535.01平方米、建设位置: 2.0辆/户,1.5平方米/车,位于1#、3#住宅楼地下一、二层
  本期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室内覆盖系统机房15平方米、建设位置: 室内覆盖系统机房与宏蜂窝基站机房合用,共计45平米,设在3#住宅楼地下二层; 配电室(箱)223.72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在车库地下一层,3#住宅楼南侧,含高压分界室43.72平方米; 固定通信设备间24.79平方米、建设位置: 1#、2#住宅楼位于楼座地下二层; 开闭所及配套附属用房550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在车库地下一层; 宏蜂窝基站机房(室外一体化基站)30平方米、建设位置: 室内覆盖系统机房与宏蜂窝基站机房合用,共计45平米,设在3#住宅楼地下二层;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用地面积 15平方米、建设位置: 3处位于每栋住宅楼的北侧; 下凹式绿地用地面积 5794.06平方米、建设位置: 分布于绿地内; 燃气调压柜(箱)用地面积 4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1#楼西北侧; 雨水调蓄设施用地面积 70平方米、建设位置: 70立方米设一处(2227*30/1000=66)按每1000平米硬化面积设置30立方米雨水调设施; 透水铺装用地面积 411.92平方米、建设位置: 分布于地块内; 有线电视机房37.92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3#住宅地下二层; 固定通信机房54.72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3#住宅地下二层(包含3#住宅楼合用的固定通信设备间10平米); 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4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在每栋住宅楼地下二层的弱电间; 热力站202.81平方米、建设位置: 车库地下三层贴临1#住宅楼,不包含公建换热站面积; 污水处置及再生利用装置79.66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车库地下三层贴临1#住宅楼南侧; 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4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在每栋住宅楼地下二层的弱电间; 固定通信设备间21.29平方米、建设位置: 1#、2#住宅楼位于楼座地下二层; 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4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在每栋住宅楼地下二层的弱电间
  本期代征道路用地 //平方米、建设位置 /
  本期代征绿化 //平方米、建设位置 /
  计划建设时间: 2021年04月29日2023年09月14日
   期建筑面积 137600.06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0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 0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 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 63159.86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 27170.64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 47269.56平方米。
  本期代征道路用地 //平方米、建设位置 /
  本期代征绿化 //平方米、建设位置 /
  计划建设时间: 2021年08月23日2024年04月24日


   三、建设时序

  1.一期项目
   1#住宅、CK-1#车库、2#住宅、3#住宅应与 居民汽车场库、出租汽车站、室外运动场地、小型商服(便利店)、物业服务用房、再生资源回收点、存自行车处、存自行车处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室内覆盖系统机房、配电室(箱)、固定通信设备间、开闭所及配套附属用房、宏蜂窝基站机房(室外一体化基站)、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下凹式绿地、燃气调压柜(箱)、雨水调蓄设施、透水铺装、有线电视机房、固定通信机房、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热力站、污水处置及再生利用装置、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固定通信设备间、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2.二期项目
   4#公建、CK-2#车库应与 /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4#公建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内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代征道路及代征绿化。


   四、物业管理区域

  本居住小区分 个物业管理区域, 具体范围 住宅区域:东至西黄村路西红线,南至地块内东西向道路北侧本项目住宅区南围墙,西至1606-657地块东边界,北至希望公园南侧路南红线;公建区域:东至西黄村路西红线,南至田村路北红线,西至1606-657和1606-645地块东边界,北至地块内东西向道路北侧本项目住宅区南围墙

   五、其他事项

   1、本项目红线范围外 各个方向方向 2000米范围内 无墓地 ,无化工厂 ,无垃圾场;

建设单位:北京景辉置业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