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区大吉危改小区三期项目建设方案

信息来源: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7日 浏览次数:

西城(2022)2号


  本项目建设方案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07〕99号)规定及相关要求,依据 2022规自(西)建字0006号编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建筑面积 284505.59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155320.25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 155320.25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 0平方米), 商业建筑面积 1167.23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 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 128018.11平方米,共分 2期开发建设。项目位于 西城区菜市口东南, 四至范围: 东临粉房琉璃街,南临南横东街,西临贾家胡同,北临米市胡同。
  计划建设时间为 20220715日 至 20251231日。

   二、建设内容

   期建筑面积 119773.59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60360.09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 60360.09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 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 475.39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 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 58938.11平方米。
  本期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出租汽车站用地面积 50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5#地块出入口旁; 存自行车处用地面积 2412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5#地块地面道路及建筑四周; 居民汽车场库36128.43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5#地块地下车库内; 物业服务用房100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5#地块3#楼南侧的首层; 物业服务用房50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5#地块地下一层局部; 室外运动场地用地面积 367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5#地块内,结合场地设置; 社区管理服务用房370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5#地块S2#楼地下一层~首层局部、五层局部; 派出所3200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5#地块S2#楼地下二层-首层局部、二层~四层; 托老所、老年活动场站、社区助残服务中心1880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5#地块S2#楼地下一层~首层局部、五层局部、六层-八层; 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监督所3500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5#地块S1#楼首~四层局部、五层; 再生资源回收点用地面积 6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5#地块3#楼北侧; 再生资源回收站62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5#地块内,结合地下车库设置
  本期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燃气调压柜(箱)用地面积 20平方米、建设位置: 5#地块3#楼北侧设有调压燃气箱,满足燃气需求; 热力站200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5#地块内,结合地下车库设置; 固定通信机房50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5#地块内,结合地下车库设置; 宏蜂窝基站机房(室外一体化基站)30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5#地块内,结合地下车库设置; 有线电视机房30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5#地块内,结合地下车库设置; 邮政所、邮政支局1500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5#地块S1#楼首~四层局部; 配电室(箱)540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5#地块内,结合地下车库设置高、低基变配电室及分界室; 生活垃圾收集点用地面积 30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5#地块内,结合场地设置; 雨水调蓄设施用地面积 165平方米、建设位置: 5#地块设置1座160立方米雨水调蓄池,1座180立方米雨水调蓄池,分别位于地块西北角和东北角; 室内覆盖系统机房45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5#地块内,结合地下车库设置; 固定通信设备间10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5#地块内,结合地下车库设置; 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5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5#地块内,结合地下车库设置
  本期代征道路用地 //平方米、建设位置 /
  本期代征绿化 //平方米、建设位置 /
  计划建设时间: 2022年07月15日2024年12月31日
   期建筑面积 164732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94960.16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 94960.16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 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 691.84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 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 69080平方米。
  本期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物业服务用房150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6#地块,结合地块设置,地上100平方米,地下50平方米。
  本期代征道路用地 //平方米、建设位置 /
  本期代征绿化 //平方米、建设位置 /
  计划建设时间: 2023年04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


   三、建设时序

  1.一期项目
   5号地-6#楼、5号地-S2#楼、5号地-S1#楼、5号地-5#楼、5号地-4#楼、5号地-2#楼、5号地-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5号地-3#楼、5号地-1#楼应与 出租汽车站、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场库、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室外运动场地、社区管理服务用房、派出所、托老所、老年活动场站、社区助残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监督所、再生资源回收点、再生资源回收站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燃气调压柜(箱)、热力站、固定通信机房、宏蜂窝基站机房(室外一体化基站)、有线电视机房、邮政所、邮政支局、配电室(箱)、生活垃圾收集点、雨水调蓄设施、室内覆盖系统机房、固定通信设备间、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5号地-3#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内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代征道路及代征绿化。
  2.二期项目
   6号地-13#楼、6号地-25#楼、6号地-7#楼、6号地-18#楼、6号地-1#楼、6号地-19#楼、6号地-23#楼、6号地-20#楼、6号地-22#楼、6号地-6#楼、6号地-12#楼、6号地-24#楼、6号地-地下车库、6号地-14#楼、6号地-17#楼、6号地-4#楼、6号地-5#楼、6号地-21#楼、6号地-3#楼、6号地-11#楼、6号地-10#楼、6号地-9#楼、6号地-16#楼、6号地-2#楼、6号地-15#楼、6号地-8#楼应与 物业服务用房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6号地-14#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内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代征道路及代征绿化。


   四、物业管理区域

  本居住小区分 个物业管理区域, 具体范围 5号地:东至粉房琉璃街,南至南横东街,西至贾家胡同,北至福州馆前街。;6号地:东至粉房琉璃街,南至福州馆前街,西至贾家胡同,北至米市胡同。

   五、其他事项

   1、本项目红线范围外 各个方向方向 200米范围内 无墓地 ,无化工厂 ,无垃圾场;

建设单位:北京中信房地产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