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小沙河村及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CP00-1802-0005、0007、0008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A6社会福利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建设方案 |
信息来源: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0日 浏览次数: |
昌平(2025)3号 本项目建设方案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07〕99号)规定及相关要求,依据 2025规自(昌)建字0001号、2025规自(昌)建字0004号、2025规自(昌)建字0012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中经济技术指标和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标编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建筑面积 172132.91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100071.64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 100071.64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 0平方米), 商业建筑面积 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 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 72061.27平方米,共分 1期开发建设。项目位于 昌平区沙河镇, 四至范围: 东至小沙河村东路,南至小沙河村南街,西至小沙河村西路,北至小沙河村北街 计划建设时间为 2025年 03月 11日 至 2028年 10月 22日。 二、建设内容 一期建筑面积 172132.91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100071.64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 100071.64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 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 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 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 72061.27平方米。 本期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小型商服(便利店)、 140平方米、建设位置: 5-20#小型商服一层; 幼儿园门卫、 17.6平方米、建设位置: 8-2#门卫; 居民汽车场库、 38503.95平方米、建设位置: 5-地下车库地下; 社区管理服务用房、 500.01平方米、建设位置: 5-18#社区管理服务用房; 幼儿园、 3982.4平方米、建设位置: 8-1#幼儿园; 出租汽车站、 用地面积 50平方米、建设位置: 5-21#配套楼东侧; 物业服务用房、 150.39平方米、建设位置: 5-21#配套楼地上和地下; 再生资源回收点、 用地面积 6平方米、建设位置: 5-10#住宅楼北侧; 室外活动场地、 用地面积 600.72平方米、建设位置: 5-9#住宅楼东南侧; 存自行车处、 1556.59平方米、建设位置: 5-15#住宅楼、5-17#住宅楼地下一层及地上消防路两侧; 其他商业服务(含菜市场)、 1532.23平方米、建设位置: 5-21#配套楼地下一层; 托老所、 5254.5平方米、建设位置: 7-1#托老所地上。 本期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配电室、 335平方米、建设位置: 5-19#配电室和5-22#配电室; 透水铺装、 用地面积 3693.9平方米、建设位置: 透水铺装占总铺装面积不小于70%; 燃气调压柜(箱)、 用地面积 5平方米、建设位置: 5-1#住宅楼东侧地上;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 用地面积 50平方米、建设位置: 每栋住宅楼附近; 室内覆盖系统机房、 17平方米、建设位置: 5-地下车库里5-14#住宅楼西侧; 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 15.35平方米、建设位置: 5-15#住宅楼地下; 下凹式绿地、 用地面积 14569平方米、建设位置: 不小于50%绿地面积为下凹绿地; 锅炉房(热力站)、 339.92平方米、建设位置: 5-地下车库里5-1#楼南侧; 固定通信设备间、 19.37平方米、建设位置: 5-地下车库里5-14#楼西侧; 雨水调蓄设施、 用地面积 864平方米、建设位置: 5-5#住宅楼西南侧、5-7#住宅楼西南侧。 本期代征道路用地 /、 /平方米、建设位置 /。 本期代征绿化 /、 /平方米、建设位置 /。 计划建设时间: 2025年03月11日至 2028年10月22日。 三、建设时序 1.一期项目 8-1#幼儿园、5-8#住宅楼、8-2#门卫、5-2#人防出入口、5-5#住宅楼、5-2#住宅楼、5-16#住宅楼、5-22#配电室、5-15#住宅楼、5-20#小型商服、5-地下车库、7-1#托老所、5-3#住宅楼、5-7#住宅楼、5-13#住宅楼、5-17#住宅楼、5-19#配电室、人防出入口、5-3#人防出入口、5-6#住宅楼、5-10#住宅楼、5-18#社区管理服务用房、5-21#配套楼、5-1#人防出入口、5-1#住宅楼、5-4#住宅楼、5-11#住宅楼、5-14#住宅楼、5-9#住宅楼、5-12#住宅楼应与 小型商服(便利店)、幼儿园门卫、居民汽车场库、社区管理服务用房、幼儿园、出租汽车站、物业服务用房、再生资源回收点、室外活动场地、存自行车处、其他商业服务(含菜市场)、托老所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配电室、透水铺装、燃气调压柜(箱)、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室内覆盖系统机房、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下凹式绿地、锅炉房(热力站)、固定通信设备间、雨水调蓄设施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5-4#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内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代征道路及代征绿化。 四、物业管理区域 本居住小区分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具体范围 1个:东至小沙河村东路,南至小沙河村南街,西至小沙河村西路,北至小沙河村北街。 建设单位:北京越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