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朝阳港一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1303-686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1303-687地块A334托幼用地建设方案

信息来源: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发布时间:2024年10月08日 浏览次数:

朝阳(2024)3号


  本项目建设方案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07〕99号)规定及相关要求,依据 2024规自(朝)建字0036号、2024规自(朝)建字0037号编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建筑面积 177353.39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121514.23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 121514.23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 0平方米), 商业建筑面积 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 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 55839.16平方米,共分 2期开发建设。项目位于 朝阳区十八里店乡, 四至范围: 东北至规划朝阳港一街西南红线,东南至规划垡头东路西北红线,西南至规划垡头西二路东北红线,西北至规划垡头东一路东南红线。
  计划建设时间为 20241031日 至 20270630日。

   二、建设内容

   期建筑面积 460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0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 0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 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 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 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 4600平方米。
  本期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幼儿园4600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1303-687地块
  本期代征道路用地 //平方米、建设位置 /
  本期代征绿化 //平方米、建设位置 /
  计划建设时间: 2024年10月31日2026年12月31日
   期建筑面积 172753.39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121514.23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 121514.23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 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 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 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 51239.16平方米。
  本期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物业服务用房150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19#配套楼地下一层、首层; 室外运动场地用地面积 606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7#8#住宅楼北侧、1#住宅楼南侧及18#配电室南侧; 出租汽车站用地面积 50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2#住宅楼西侧; 存自行车处2100平方米、建设位置: 电动自行车库设置于5#、14#住宅楼地下一层;普通自行车库设置于13#、15#、16#、17#住宅楼地下一层; 居民汽车场库36507.76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P1#地下车库; 小型商服(便利店)20.29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19#配套楼首层; 再生资源回收点用地面积 6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21#配电室西侧; 其他商业(含菜市场)1413.3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19#配套楼地下一层
  本期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下凹式绿地用地面积 9700平方米、建设位置: 园区内部结合实土绿地设置; 透水铺装用地面积 697平方米、建设位置: 园区内部结合人行道及室外活动场地设置,透水铺装率不小于70%; 室内覆盖系统机房45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2#住宅楼地下一层; 配电室(箱)480.37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18#、20#、21#配电室内; 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装置用地面积 216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1#住宅楼北侧及15#、16#住宅楼南侧;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用地面积 45平方米、建设位置: 每100户一处,每处5平方米。共9处,结合绿地分设于住宅楼出入口附近; 雨水调蓄设施用地面积 400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2#住宅楼北侧及15#、16#住宅楼南侧; 燃气调压柜(箱)用地面积 12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3#楼南侧; 热力站(能源站)450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P1#地下车库地下二层; 固定通信设备间70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2#住宅楼地下一层; 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50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2#住宅楼地下一层
  本期代征道路用地 //平方米、建设位置 /
  本期代征绿化 //平方米、建设位置 /
  计划建设时间: 2024年10月31日2027年06月30日


   三、建设时序

  1.一期项目
   1#幼儿园应与 幼儿园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1#幼儿园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内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代征道路及代征绿化。
  2.二期项目
   11#住宅楼、6#住宅楼、9#住宅楼、21#配电室、3#战时人防主要出入口、14#住宅楼、17#住宅楼、18#配电室、20#配电室、1#战时人防主要出入口、4#战时人防主要出入口、P1#地下车库、5#住宅楼、13#住宅楼、15#住宅楼、19#配套楼、2#住宅楼、5#战时人防主要出入口、12#住宅楼、1#住宅楼、3#住宅楼、4#住宅楼、7#住宅楼、16#住宅楼、2#战时人防主要出入口、8#住宅楼、10#住宅楼应与 物业服务用房、室外运动场地、出租汽车站、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场库、小型商服(便利店)、再生资源回收点、其他商业(含菜市场)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下凹式绿地、透水铺装、室内覆盖系统机房、配电室(箱)、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装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雨水调蓄设施、燃气调压柜(箱)、热力站(能源站)、固定通信设备间、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17#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内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代征道路及代征绿化。


   四、物业管理区域

  本居住小区分 个物业管理区域, 具体范围 1:东北至规划朝阳港一街西南红线,东南至规划垡头东路西北红线及1303-687地块,西南至规划垡头西二路东北红线,西北至规划垡头东一路东南红线

建设单位:北京隅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