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朝阳港一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1303-686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1303-687地块A334托幼用地建设方案 |
信息来源: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发布时间:2024年10月08日 浏览次数: |
朝阳(2024)3号 本项目建设方案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07〕99号)规定及相关要求,依据 2024规自(朝)建字0036号、2024规自(朝)建字0037号编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建筑面积 177353.39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121514.23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 121514.23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 0平方米), 商业建筑面积 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 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 55839.16平方米,共分 2期开发建设。项目位于 朝阳区十八里店乡, 四至范围: 东北至规划朝阳港一街西南红线,东南至规划垡头东路西北红线,西南至规划垡头西二路东北红线,西北至规划垡头东一路东南红线。 计划建设时间为 2024年 10月 31日 至 2027年 06月 30日。 二、建设内容 一期建筑面积 460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0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 0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 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 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 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 4600平方米。 本期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幼儿园、 4600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1303-687地块。 本期代征道路用地 /、 /平方米、建设位置 /。 本期代征绿化 /、 /平方米、建设位置 /。 计划建设时间: 2024年10月31日至 2026年12月31日。 二期建筑面积 172753.39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121514.23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 121514.23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 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 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 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 51239.16平方米。 本期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物业服务用房、 150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19#配套楼地下一层、首层; 室外运动场地、 用地面积 606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7#8#住宅楼北侧、1#住宅楼南侧及18#配电室南侧; 出租汽车站、 用地面积 50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2#住宅楼西侧; 存自行车处、 2100平方米、建设位置: 电动自行车库设置于5#、14#住宅楼地下一层;普通自行车库设置于13#、15#、16#、17#住宅楼地下一层; 居民汽车场库、 36507.76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P1#地下车库; 小型商服(便利店)、 20.29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19#配套楼首层; 再生资源回收点、 用地面积 6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21#配电室西侧; 其他商业(含菜市场)、 1413.3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19#配套楼地下一层。 本期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下凹式绿地、 用地面积 9700平方米、建设位置: 园区内部结合实土绿地设置; 透水铺装、 用地面积 697平方米、建设位置: 园区内部结合人行道及室外活动场地设置,透水铺装率不小于70%; 室内覆盖系统机房、 45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2#住宅楼地下一层; 配电室(箱)、 480.37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18#、20#、21#配电室内; 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装置、 用地面积 216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1#住宅楼北侧及15#、16#住宅楼南侧;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 用地面积 45平方米、建设位置: 每100户一处,每处5平方米。共9处,结合绿地分设于住宅楼出入口附近; 雨水调蓄设施、 用地面积 400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2#住宅楼北侧及15#、16#住宅楼南侧; 燃气调压柜(箱)、 用地面积 12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3#楼南侧; 热力站(能源站)、 450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P1#地下车库地下二层; 固定通信设备间、 70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2#住宅楼地下一层; 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 50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2#住宅楼地下一层。 本期代征道路用地 /、 /平方米、建设位置 /。 本期代征绿化 /、 /平方米、建设位置 /。 计划建设时间: 2024年10月31日至 2027年06月30日。 三、建设时序 1.一期项目 1#幼儿园应与 幼儿园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1#幼儿园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内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代征道路及代征绿化。 2.二期项目 11#住宅楼、6#住宅楼、9#住宅楼、21#配电室、3#战时人防主要出入口、14#住宅楼、17#住宅楼、18#配电室、20#配电室、1#战时人防主要出入口、4#战时人防主要出入口、P1#地下车库、5#住宅楼、13#住宅楼、15#住宅楼、19#配套楼、2#住宅楼、5#战时人防主要出入口、12#住宅楼、1#住宅楼、3#住宅楼、4#住宅楼、7#住宅楼、16#住宅楼、2#战时人防主要出入口、8#住宅楼、10#住宅楼应与 物业服务用房、室外运动场地、出租汽车站、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场库、小型商服(便利店)、再生资源回收点、其他商业(含菜市场)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下凹式绿地、透水铺装、室内覆盖系统机房、配电室(箱)、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装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雨水调蓄设施、燃气调压柜(箱)、热力站(能源站)、固定通信设备间、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17#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内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代征道路及代征绿化。 四、物业管理区域 本居住小区分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具体范围 1:东北至规划朝阳港一街西南红线,东南至规划垡头东路西北红线及1303-687地块,西南至规划垡头西二路东北红线,西北至规划垡头东一路东南红线。 建设单位:北京隅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