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旧城区改建项目1019-0014地块、小红门乡剩余土地一级开发项目XHM-10、12地块、十八里店朝阳港一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1303-692、683、1301-L01、L02地块(小红门乡剩余土地一级开发项目XHM-10、12地块)建设方案 |
信息来源: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发布时间:2025年02月28日 浏览次数: |
朝阳(2025)1号 本项目建设方案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07〕99号)规定及相关要求,依据 2025规自(朝)建字0004号、2025规自(朝)建字0005号编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建筑面积 90590.81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54514.02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 54514.02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 0平方米), 商业建筑面积 51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 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 35566.79平方米,共分 2期开发建设。项目位于 小红门乡, 四至范围: XHM-10地块:东至规划分钟寺地区二号路及新增公共配套用地西边界,南至现状小红门派出所及XHM-12地块北红线,西至小红门路,北至规划少角村北街及新增公共配套用地南边界;XHM-12地块:东至规划分钟寺地区二号路,南至现状朝阳区人民法院,西至现状小红门派出所,北至XHM-10地块南红线。 计划建设时间为 2025年 02月 28日 至 2026年 09月 30日。 二、建设内容 一期建筑面积 4095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0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 0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 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 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 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 4095平方米。 本期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幼儿园、 4095平方米、建设位置: XHM-12地块。 本期代征道路用地 /、 /平方米、建设位置 /。 本期代征绿化 /、 /平方米、建设位置 /。 计划建设时间: 2025年02月28日至 2026年09月30日。 二期建筑面积 86495.81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54514.02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 54514.02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 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 51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 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 31471.79平方米。 本期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存自行车处、 680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地下车库地下一层、4#住宅楼地下一层南侧,2#住宅楼、3#住宅楼、4#住宅楼、5#住宅楼、6#住宅楼、7#住宅楼周边地面分散设置; 其他商业服务、 488.82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8#配套楼地下一层; 出租汽车站、 用地面积 50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8#配套楼西侧; 再生资源回收点、 用地面积 6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10#配套楼南侧; 室外运动场地、 用地面积 250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1#住宅楼南侧、2#住宅楼东侧、3#住宅楼北侧; 物业服务用房、 150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8#配套楼内及8#配套楼地下一层; 小型商服、 21.18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8#配套楼地下一层; 居民汽车场库、 18224.06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地下车库。 本期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热力站、 300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地下车库地下二层、7#住宅楼地下二层北侧; 室内覆盖系统机房、 22.42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2#住宅楼地下二层; 固定通信设备间、 30.69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2#住宅楼地下二层; 配电室、 341.55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9#配套楼及10#配套楼内; 下凹式绿地、 用地面积 3434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满足50%绿地面积指标; 雨水调蓄设施、 用地面积 162.5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4#住宅楼南侧、5#住宅楼北侧"(单位m3); 燃气调压柜(箱)、 用地面积 6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9#配套楼南侧、7#住宅楼西北侧; 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 21.9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2#住宅楼地下二层; 透水铺装、 用地面积 560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人行路布置,占总铺装的70%;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 用地面积 25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2#住宅楼北侧及5#住宅楼北侧。 本期代征道路用地 /、 /平方米、建设位置 /。 本期代征绿化 /、 /平方米、建设位置 /。 计划建设时间: 2025年02月28日至 2026年09月30日。 三、建设时序 1.一期项目 1#幼儿园应与 幼儿园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1#幼儿园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内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代征道路及代征绿化。 2.二期项目 地下车库、8#配套楼、9#配套楼、7#住宅楼、2#住宅楼、1#人防战时主要出入口、4#住宅楼、5#住宅楼、1#住宅楼、3#住宅楼、10#配套楼、2#人防战时主要出入口、6#住宅楼应与 存自行车处、其他商业服务、出租汽车站、再生资源回收点、室外运动场地、物业服务用房、小型商服、居民汽车场库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热力站、室内覆盖系统机房、固定通信设备间、配电室、下凹式绿地、雨水调蓄设施、燃气调压柜(箱)、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透水铺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6#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内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代征道路及代征绿化。 四、物业管理区域 本居住小区分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具体范围 1:东至规划分钟寺地区二号路及新增公共配套用地西边界,南至现状小红门派出所及XHM-12地块北红线,西至小红门路,北至规划少角村北街及新增公共配套用地南边界。 建设单位:北京新鑫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