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旧城区改建项目1019-0014地块、小红门乡剩余土地一级开发项目XHM-10、12地块、十八里店朝阳港一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1303-692、683、1301-L01、L02地块(十八里店朝阳港一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1303-692、683地块)建设方案 |
信息来源: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5日 浏览次数: |
朝阳(2025)2号 本项目建设方案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07〕99号)规定及相关要求,依据 2025规自(朝)建字0007号、2025规自(朝)建字0008号编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建筑面积 197189.06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127536.22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 127536.22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 0平方米), 商业建筑面积 1187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 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 68465.84平方米,共分 4期开发建设。项目位于 十八里店乡, 四至范围: 1303-692地块:东北至规划垡头西二路西南红线,东南至规划垡头东路西北红线,西南至规划朝阳港南一路东北红线,西北至规划垡头东一路东南红线。1303-683地块:东北至规划九年一贯制教育地块,东南至规划朝阳港中路西北红线,西南至规划朝阳港南一路东北红线,西北至规划九年一贯制教育地块。 计划建设时间为 2025年 03月 20日 至 2027年 04月 30日。 二、建设内容 一期建筑面积 4905.23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0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 0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 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 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 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 4905.23平方米。 本期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幼儿园、 4885.51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在1303-683地块。 本期代征道路用地 /、 /平方米、建设位置 /。 本期代征绿化 /、 /平方米、建设位置 /。 计划建设时间: 2025年03月20日至 2027年04月30日。 二期建筑面积 71008.34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24849.23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 24849.23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 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 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 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 46159.11平方米。 本期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再生资源回收点、 用地面积 6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4#住宅楼北侧; 出租汽车站、 用地面积 50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在西南侧入口附近; 居民汽车场库、 40277.81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在地下车库40277.81㎡。 本期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热力站、 292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在地下车库;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 用地面积 45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地面,分散于小区住宅楼出入口附近; 透水铺装、 用地面积 1890平方米、建设位置: 园区内结合人行道及室外活动场地及消防登高场地设置,透水铺装率不小于70%; 下凹式绿地、 用地面积 7250平方米、建设位置: 园区内结合实土绿地设置; 燃气调压柜(箱)、 用地面积 5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11#住宅楼北侧。 本期代征道路用地 /、 /平方米、建设位置 /。 本期代征绿化 /、 /平方米、建设位置 /。 计划建设时间: 2025年03月20日至 2027年04月30日。 三期建筑面积 81025.43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67292.7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 67292.7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 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 1187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 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 12545.73平方米。 本期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其他商业服务、 1165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20#配套楼地下; 小型商服(便利店)、 22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20#配套楼地下; 室外运动场地、 用地面积 544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地面17#住宅楼北侧217㎡,4#住宅楼东侧327㎡; 物业服务用房、 150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20#配套楼地上100㎡,地下50㎡; 存自行车处、 485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在地上1717.50㎡,15#住宅及配套楼地下一层485㎡; 托老所、 1000平方米、建设位置: 用地文件要求建设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设置在15#住宅及配套楼首层。 本期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室内覆盖系统机房、 17.41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15#住宅及配套楼地下一层; 配电室、 495.6平方米、建设位置: 地上设置3处,分别位于18#配套楼、19#配套楼和21#配套楼; 雨水调蓄设施、 用地面积 525.63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17#住宅楼东侧(单位m3); 固定通信设备间、 27.43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15#住宅及配套楼地下一层; 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 15.18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15#住宅及配套楼地下一层; 污水处置及再生利用装置、 建设位置: 与城市中水系统相连,不需设置。 本期代征道路用地 /、 /平方米、建设位置 /。 本期代征绿化 /、 /平方米、建设位置 /。 计划建设时间: 2025年03月20日至 2027年04月30日。 四期建筑面积 40250.06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35394.29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 35394.29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 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 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 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 4855.77平方米。 本期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存自行车处、 910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在1#住宅楼地下一层910㎡。 本期代征道路用地 /、 /平方米、建设位置 /。 本期代征绿化 /、 /平方米、建设位置 /。 计划建设时间: 2025年03月20日至 2027年04月30日。 三、建设时序 1.一期项目 1#幼儿园、2#门卫应与 幼儿园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1#幼儿园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内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代征道路及代征绿化。 2.二期项目 地下车库、9#住宅楼、12#住宅楼、8#住宅楼应与 再生资源回收点、出租汽车站、居民汽车场库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热力站、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透水铺装、下凹式绿地、燃气调压柜(箱)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8#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内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代征道路及代征绿化。 3.三期项目 3#人防出入口、19#配套楼、5#人防出入口、21#配套楼、4#人防出入口、20#配套楼、1#人防出入口、2#人防出入口、18#配套楼、4#住宅楼、5#住宅楼、7#住宅楼、3#住宅楼、16#住宅楼、13#住宅楼、15#住宅及配套楼、2#住宅楼、17#住宅楼应与 其他商业服务、小型商服(便利店)、室外运动场地、物业服务用房、存自行车处、托老所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室内覆盖系统机房、配电室、雨水调蓄设施、固定通信设备间、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污水处置及再生利用装置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17#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内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代征道路及代征绿化。 4.四期项目 1#住宅楼、14#住宅楼、6#住宅楼、11#住宅楼、10#住宅楼应与 存自行车处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10#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内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代征道路及代征绿化。 四、物业管理区域 本居住小区分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具体范围 1:东北至规划垡头西二路西南红线,东南至规划垡头东路西北红线,西南至规划朝阳港南一路东北红线,西北至规划垡头东一路东南红线。。 建设单位:北京新鑫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