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东升镇北部片区朱房四街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剩余用地)HD00-0803-0030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建设方案 |
信息来源: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5日 浏览次数: |
海淀(2025)4号 本项目建设方案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07〕99号)规定及相关要求,依据 2025规自(海)建字0024号编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建筑面积 144894.84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94302.8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 94302.8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 0平方米), 商业建筑面积 2180.43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 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 48411.61平方米,共分 1期开发建设。项目位于 海淀东升镇, 四至范围: 东至规划绿地HD00-0803-0031地块,南至规划清河路,西至规划朱房路东红线,北至规划清河镇南一路道路南红线 计划建设时间为 2025年 04月 24日 至 2027年 06月 30日。 二、建设内容 一期建筑面积 144894.84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94302.8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 94302.8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 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 2180.43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 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 48411.61平方米。 本期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居民汽车场库(人防)、 10540.48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地下车库地下二层; 物业服务用房、 50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地下车库地下一层; 室外活动场地、 用地面积 264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9#住宅楼南侧、13#住宅楼北侧; 出租汽车站、 用地面积 50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14#住宅楼南侧; 物业服务用房、 100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17#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地上一层; 小型商服(便利店)、 11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17#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地上一层; 居住配套商业服务设施、 569.8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地下车库地下一层; 再生资源回收点、 用地面积 6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18#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南侧; 菜市场、 52.8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地下车库地下一层; 社区管理服务用房、 194.9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地下车库地下一层; 存自行车处、 用地面积 993平方米、建设位置: 地上662辆分布于小区地面; 存自行车处、 489.1平方米、建设位置: 地下238辆位于地下车库地下一层; 居民汽车场库(非人防)、 22167.82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地下车库地下一层,地下二层。 本期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围墙、 建设位置: 沿小区四周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建设; 配电室(箱)、 150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18#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地上一层; 大门2、 建设位置: 15#住宅楼东南侧; 配电室(箱)、 190.19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19#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 用地面积 25平方米、建设位置: 分布于各楼前; 污水处置及再生利用装置、 建设位置: 本项目由市政管网接入中水系统; 热力站、 200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地下车库地下二层; 室内覆盖系统机房、 15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地下车库地下一层; 固定通信设备间、 15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地下车库地下一层; 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 5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地下车库地下一层; 燃气调压柜(箱)、 用地面积 6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18#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北侧; 下凹式绿地、 用地面积 8522.23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景观设置; 透水铺装、 用地面积 1257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景观设置; 雨水调蓄设施、 建设位置: 位于1#住宅楼南侧,16#住宅楼西侧。 本期代征道路用地 /、 /平方米、建设位置 /。 本期代征绿化 /、 /平方米、建设位置 /。 计划建设时间: 2025年04月24日至 2027年06月30日。 三、建设时序 1.一期项目 4#住宅楼、6#住宅楼、7#住宅楼、3#住宅楼、5#住宅楼、16#住宅楼、18#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电室)、19#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电室)、3#人防战时主要出入口、9#住宅楼、地下车库、13#住宅楼、4#人防战时主要出入口、11#住宅楼、14#住宅楼、12#住宅楼、15#住宅楼、1#住宅楼、10#住宅楼、5#人防战时主要出入口、1#人防战时主要出入口、2#住宅楼、17居住公共服务设施、2#人防战时主要出入口、8#住宅楼应与 居民汽车场库(人防)、物业服务用房、室外活动场地、出租汽车站、物业服务用房、小型商服(便利店)、居住配套商业服务设施、再生资源回收点、菜市场、社区管理服务用房、存自行车处、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场库(非人防)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围墙、配电室(箱)、大门2、配电室(箱)、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污水处置及再生利用装置、热力站、室内覆盖系统机房、固定通信设备间、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燃气调压柜(箱)、下凹式绿地、透水铺装、雨水调蓄设施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16#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内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代征道路及代征绿化。 四、物业管理区域 本居住小区分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具体范围 一期:东至规划绿地HD00-0803-0031地块,南至规划清河路,西至规划朱房路东红线,北至规划清河镇南一路道路南红线。 建设单位:北京兆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