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温泉镇温泉村、白家疃村“三定三限三结合”定向安置房项目建设方案 |
信息来源: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发布时间:2025年06月23日 浏览次数: |
海淀(2025)10号 本项目建设方案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07〕99号)规定及相关要求,依据 2025规自(海)综审字0019号编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建筑面积 843312.48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483031.84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 0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 483031.84平方米), 商业建筑面积 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 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 360280.64平方米,共分 5期开发建设。项目位于 海淀区东埠头村, 四至范围: 东至 核心东侧路西红线 ,南至翠湖科技园十街北红线 ,西至 翠湖科技园四路西红线,北至 翠湖科技园六街南红线 计划建设时间为 2025年 02月 15日 至 2027年 12月 31日。 二、建设内容 一期建筑面积 182968.99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103944.32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 0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 103944.32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 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 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 79024.67平方米。 本期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社区服务中心、 1000平方米、建设位置: 临街布置; 便利店、 86.03平方米、建设位置: 临街布置; 其他商业服务、 789.92平方米、建设位置: 临街布置; 社区文化设施、 1085.49平方米、建设位置: 临街布置独立出入口; 室外运动场地、 用地面积 1268平方米、建设位置: 独立布置,位于地块东南侧; 出租汽车站、 用地面积 50平方米、建设位置: 独立设置,位于地块东侧; 存自行车处、 用地面积 1455平方米、建设位置: 共停610辆,位于HD00-0305-0003地块独立设置; 居民汽车场库、 52384.5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2#机动车库布置; 再生资源回收点、 用地面积 6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HD00-0305-0003地块东南侧; 物业服务用房、 70.44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2-2#住宅楼设置; 物业服务用房、 70.44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2-1#住宅楼设置; 物业服务用房、 70.44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2-4#住宅楼设置; 物业服务用房、 70.44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2-3#住宅楼设置; 存自行车处、 682.56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2-1#住宅楼地下一层设置; 存自行车处、 717.41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2-2#住宅楼地下一层设置; 存自行车处、 647.26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2-3#住宅楼地下一层设置; 存自行车处、 645.17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2-4#住宅楼地下一层设置; 存自行车处、 565.94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2-5#住宅楼地下一层设置; 存自行车处、 567.5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2-6#住宅楼地下一层设置; 存自行车处、 807.89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2-7#住宅楼地下一层设置; 存自行车处、 451.32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2-8#住宅楼地下一层设置; 存自行车处、 571.91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2-9#住宅楼地下一层设置; 存自行车处、 807.67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2-10#住宅楼地下一层设置; 存自行车处、 445.35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2-11#住宅楼地下一层设置; 存自行车处、 667.46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2-12#住宅楼地下一层设置; 存自行车处、 636.89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2-13#住宅楼地下一层设置。 本期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配电室、 296.84平方米、建设位置: 独立布置; 配电室、 370.96平方米、建设位置: 独立布置; 热力站、 290.91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地库设置; 配电室、 362.38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其他商业服务一起布置; 宏蜂窝基站机房、 52.17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地库设置; 固定通信机房、 60.90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地库设置; 邮政所、 328.61平方米、建设位置: 临街布置; 配电室、 302.75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邮政所布置; 高基配电室、 211.89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地库设置; 有线电视机房、 26.52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地库设置; 雨水调蓄设施、 建设位置: 独立设置3处于HD00-0305-0003地块;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 用地面积 60平方米、建设位置: 共12处,均匀分布在HD00-0305-0003地块; 透水铺装、 用地面积 3134平方米、建设位置: 独立设置于HD00-0305-0003地块; 下凹式绿地、 用地面积 11235平方米、建设位置: 独立设置于HD00-0305-0003地块。 本期代征道路用地 /、 /平方米、建设位置 /。 本期代征绿化 /、 /平方米、建设位置 /。 计划建设时间: 2025年02月15日至 2027年08月31日。 二期建筑面积 200347.61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111293.54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 0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 111293.54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 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 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 89054.07平方米。 本期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物业服务用房、 70.44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5-1#住宅楼首层布置; 物业服务用房、 165.08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5-5#住宅楼首层布置; 其他商业服务、 3408.8平方米、建设位置: 临街布置; 社区管理服务用房、 350.93平方米、建设位置: 临街布置; 便利店、 78.52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社区管理服务用房布置; 菜市场、 1001.9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其他商业服务首层布置; 物业服务用房、 122.72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4-1#住宅楼一层、二层设置; 物业服务用房、 186.18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4-2#住宅楼首层、二层布置; 社区管理服务用房、 350.81平方米、建设位置: 临街布置; 社区卫生监督所、 80.91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社区管理服务用房临街布置; 托老所、 802.68平方米、建设位置: 临街布置; 老年活动场站、 214.18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养老设施设置; 物业服务用房、 104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4-7#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布置; 出租汽车站、 用地面积 50平方米、建设位置: 独立设置,位于地块北侧; 出租汽车站、 用地面积 50平方米、建设位置: 独立设置,位于地块北侧; 存自行车处、 用地面积 430平方米、建设位置: 共停179辆,位于HD00-0305-0010地块独立设置; 存自行车处、 用地面积 830平方米、建设位置: 共停346辆,位于HD00-0305-0013地块独立设置; 室外运动场地、 用地面积 664平方米、建设位置: 独立设置,位于地块中部; 居民汽车场库、 24404.28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4#机动车库布置; 居民汽车场库、 32724.6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5#机动车库布置; 再生资源回收点、 用地面积 6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HD00-0305-0010地块东南侧; 再生资源回收点、 用地面积 6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HD00-0305-0013地块南侧; 存自行车处、 722.45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4-1#住宅楼地下一层设置; 存自行车处、 610.93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4-2#住宅楼地下一层设置; 存自行车处、 563.52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4-3#住宅楼地下一层设置; 存自行车处、 610.02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4-4#住宅楼地下一层设置; 存自行车处、 707.99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4-5#住宅楼地下一层设置; 存自行车处、 643.18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5-1#住宅楼地下一层设置; 存自行车处、 721.95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5-2#住宅楼地下一层设置; 存自行车处、 705.07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5-3#住宅楼地下一层设置; 存自行车处、 672.45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5-4#住宅楼地下一层设置; 存自行车处、 640.68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5-5#住宅楼地下一层设置; 存自行车处、 562.25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5-6#住宅楼地下一层设置; 存自行车处、 818.19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5-7#住宅楼地下一层设置; 室外运动场地、 用地面积 360平方米、建设位置: 独立设置,位于地块西侧。 本期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有线电视机房、 51.13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地库布置; 高基配电室、 328.88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地库布置; 宏蜂窝基站机房、 50.46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地库布置; 固定通信机房、 41.54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地库设置; 固定通信机房、 77.08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地库设置; 有线电视机房、 25.42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地库设置; 配电室、 418.26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社区管理用房设置; 配电室、 296.84平方米、建设位置: 独立布置; 配电室、 296.84平方米、建设位置: 独立布置; 配电室、 377.05平方米、建设位置: 独立布置; 宏蜂窝基站机房、 53.47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地库布置; 公厕、 89.2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其他商业服务首层布置; 热力站、 219.22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地库设置; 热力站、 195.85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地库设置; 高基配电室、 203.56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地库布置; 燃气调压箱、 用地面积 9.6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HD00-0305-0010地块东南侧; 燃气调压箱、 用地面积 9.6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HD00-0305-0013地块北侧; 雨水调蓄设施、 建设位置: 独立设置2处于HD00-0305-0010地块; 雨水调蓄设施、 建设位置: 独立设置2处于HD00-0305-0013地块;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 用地面积 30平方米、建设位置: 共6处,均匀分布在HD00-0305-0010地块;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 用地面积 45平方米、建设位置: 共9处,均匀分布在HD00-0305-0013地块; 透水铺装、 用地面积 1293平方米、建设位置: 独立设置于HD00-0305-0010地块; 透水铺装、 用地面积 1702平方米、建设位置: 独立设置于HD00-0305-0013地块; 下凹式绿地、 用地面积 4920平方米、建设位置: 独立设置于HD00-0305-0010地块; 下凹式绿地、 用地面积 7028平方米、建设位置: 独立设置于HD00-0305-0013地块。 本期代征道路用地 代征道路用地3、代征道路用地4、 用地面积 16675.89平方米、建设位置: 建设用地东侧。 本期代征绿化用地 HD00-0305-0009公园绿地、 用地面积 13015.01平方米、建设位置: 建设用地东侧。 计划建设时间: 2025年03月15日至 2027年09月30日。 三期建筑面积 149690.86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87079.87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 0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 87079.87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 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 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 62610.99平方米。 本期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物业服务用房、 203.34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1-3#住宅楼首层布置; 社区管理服务用房、 353平方米、建设位置: 临街布置; 再生资源回收站、 30.23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开闭站设置; 物业服务用房、 70.44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1-2#住宅楼布置; 物业服务用房、 70.44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1-1#住宅楼首层布置; 物业服务用房、 87.74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1-6#住宅楼一层设置; 出租汽车站、 用地面积 56平方米、建设位置: 独立设置,位于地块南侧; 存自行车处、 用地面积 1355平方米、建设位置: 共停564辆,位于HD00-0305-0006地块独立设置; 居民汽车场库、 41413.3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1#机动车库布置; 再生资源回收点、 用地面积 6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HD00-0305-0006地块南侧; 室外运动场地、 用地面积 784平方米、建设位置: 独立设置,位于地块南侧; 存自行车处、 654.83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1-1#住宅楼地下一层设置; 存自行车处、 656.81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1-2#住宅楼地下一层设置; 存自行车处、 601.38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1-3#住宅楼地下一层设置; 存自行车处、 630.88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1-4#住宅楼地下一层设置; 存自行车处、 573.63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1-5#住宅楼地下一层设置; 存自行车处、 532.53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1-6#住宅楼地下一层设置; 存自行车处、 563.38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1-7#住宅楼地下一层设置; 存自行车处、 713.42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1-8#住宅楼地下一层设置; 存自行车处、 784.75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1-9#住宅楼地下一层设置; 存自行车处、 580.58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1-10#住宅楼地下一层设置; 存自行车处、 632.83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1-11#住宅楼地下一层设置。 本期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配电室、 297.27平方米、建设位置: 独立布置; 热力站、 222.42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地库设置; 宏蜂窝基站机房、 38.7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地库设置; 开闭站、 558.5平方米、建设位置: 独立布置; 配电室、 294.32平方米、建设位置: 独立布置; 固定通信机房、 69.66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地库布置; 有线电视机房、 63.53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地库设置; 高基配电室、 224.67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地库设置; 配电室、 458.21平方米、建设位置: 独立设置; 雨水调蓄设施、 建设位置: 独立设置3处于HD00-0305-0006地块;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 用地面积 55平方米、建设位置: 共11处,均匀分布在HD00-0305-0006地块; 下凹式绿地、 用地面积 9633平方米、建设位置: 独立设置于HD00-0305-0006地块; 透水铺装、 用地面积 2387平方米、建设位置: 独立设置于HD00-0305-0006地块。 本期代征道路用地 代征道路用地1、代征道路用地2、 用地面积 16752.09平方米、建设位置: 建设用地西侧。 本期代征绿化用地 HD00-0305-0008公园绿地、 用地面积 8332.18平方米、建设位置: 建设用地西侧。 计划建设时间: 2025年04月15日至 2027年10月31日。 四期建筑面积 116728.83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66860.05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 0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 66860.05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 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 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 49868.78平方米。 本期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其他商业服务、 774.29平方米、建设位置: 临街布置; 出租汽车站、 用地面积 50平方米、建设位置: 独立设置,位于地块南侧; 存自行车处、 用地面积 1040平方米、建设位置: 共停433辆,位于HD00-0305-0012地块独立设置; 居民汽车场库、 34364.09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3#机动车库布置; 再生资源回收点、 用地面积 6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HD00-0305-0012地块东北侧; 室外运动场地、 用地面积 688平方米、建设位置: 独立设置,位于地块西侧; 存自行车处、 553.35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3-1#住宅楼地下一层设置; 存自行车处、 839.15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3-2#住宅楼地下一层设置; 存自行车处、 720.05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3-3#住宅楼地下一层设置; 存自行车处、 603.3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3-4#住宅楼地下一层设置; 存自行车处、 528.14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3-5#住宅楼地下一层设置; 存自行车处、 831.72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3-6#住宅楼地下一层设置; 存自行车处、 453.51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3-7#住宅楼地下一层设置; 存自行车处、 450.67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3-8#住宅楼地下一层设置。 本期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配电室、 375.31平方米、建设位置: 独立布置; 配电室、 296.84平方米、建设位置: 独立布置; 热力站、 171.18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地库布置; 固定通信机房、 46.71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地库布置; 有线电视机房、 46.38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地库布置; 高基配电室、 213.86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地库布置; 宏蜂窝基站机房、 46.7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地库布置; 燃气调压箱、 用地面积 9.6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HD00-0305-0012地块南侧; 雨水调蓄设施、 建设位置: 独立设置2处于HD00-0305-0012地块;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 用地面积 45平方米、建设位置: 共9处,均匀分布在HD00-0305-0012地块; 透水铺装、 用地面积 2021平方米、建设位置: 独立设置于HD00-0305-0012地块; 下凹式绿地、 用地面积 7145平方米、建设位置: 独立设置于HD00-0305-0012地块。 本期代征道路用地 /、 /平方米、建设位置 /。 本期代征绿化用地 HD00-0305-0014公园绿地、 用地面积 6628.91平方米、建设位置: 建设用地西侧。 计划建设时间: 2025年05月15日至 2027年11月30日。 五期建筑面积 193576.19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113854.06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 0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 113854.06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 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 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 79722.13平方米。 本期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其他商业服务、 615.78平方米、建设位置: 沿街布置; 存自行车处、 2051.32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6#机动车库地下一层设置; 存自行车处、 565.44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7-1#住宅楼地下一层设置; 存自行车处、 642.05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7-2#住宅楼地下一层设置; 存自行车处、 673.38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7-3#住宅楼地下一层设置; 室外运动场地、 用地面积 391平方米、建设位置: 独立设置,位于地块西南侧; 室外运动场地、 用地面积 654平方米、建设位置: 独立设置,位于地块中部; 出租汽车站、 用地面积 50平方米、建设位置: 独立设置,位于地块东北侧; 存自行车处、 604.88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7-4#住宅楼地下一层设置; 存自行车处、 531.73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7-5#住宅楼地下一层设置; 存自行车处、 507.93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7-6#住宅楼地下一层设置; 存自行车处、 530.36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7-7#住宅楼地下一层设置; 存自行车处、 509.12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7-8#住宅楼地下一层设置; 存自行车处、 446.34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7-9#住宅楼地下一层设置; 出租汽车站、 用地面积 50平方米、建设位置: 独立设置,位于地块南侧; 存自行车处、 用地面积 1080平方米、建设位置: 共停451辆,位于HD00-0305-0011地块独立设置; 存自行车处、 用地面积 710平方米、建设位置: 共停297辆,位于HD00-0305-0019地块独立设置; 居民汽车场库、 25888.08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6#机动车库布置; 居民汽车场库、 26643.14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7#机动车库布置; 再生资源回收点、 用地面积 6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HD00-0305-0011地块北侧; 再生资源回收点、 用地面积 6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HD00-0305-0019地块东南侧。 本期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配电室、 297.27平方米、建设位置: 独立布置; 配电室、 375.31平方米、建设位置: 独立布置; 配电室、 300.32平方米、建设位置: 独立布置; 热力站、 207.54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地库布置; 固定通信机房、 41.21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地库布置; 有线电视机房、 18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地库布置; 高基配电室、 174.78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地库布置; 宏蜂窝基站机房、 32.7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地库布置; 有线电视机房、 19.52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地库布置; 高基配电室、 195.46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地库布置; 宏蜂窝基站机房、 30.32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地库布置; 开闭站、 576.3平方米、建设位置: 独立布置; 配电室、 452.92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开闭站布置; 配电室、 305.55平方米、建设位置: 独立布置; 热力站、 186.76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地库布置; 固定通信机房、 56.86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地库布置; 雨水调蓄设施、 建设位置: 独立设置4处于HD00-0305-0011地块; 雨水调蓄设施、 建设位置: 独立设置2处于HD00-0305-0019地块;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 用地面积 50平方米、建设位置: 共10处,均匀分布在HD00-0305-0011地块;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 用地面积 40平方米、建设位置: 共8处,均匀分布在HD00-0305-0019地块; 透水铺装、 用地面积 1311平方米、建设位置: 独立设置于HD00-0305-0011地块; 透水铺装、 用地面积 1644平方米、建设位置: 独立设置于HD00-0305-0019地块; 下凹式绿地、 用地面积 8821平方米、建设位置: 独立设置于HD00-0305-0011地块; 下凹式绿地、 用地面积 6773平方米、建设位置: 独立设置于HD00-0305-0019地块。 本期代征道路用地 代征道路用地5、代征道路用地6、代征道路用地7、 用地面积 21756.02平方米、建设位置: 建设用地东侧。 本期代征绿化用地 HD00-0305-0023公园绿地、 用地面积 11538.82平方米、建设位置: 建设用地南侧。 计划建设时间: 2025年06月15日至 2027年12月31日。 三、建设时序 1.一期项目 2#机动车库 、2-4#住宅楼、2-13#住宅楼、2-14#居住公共服务设施、2-15#居住公共服务设施、2-16#居住公共服务设施、4号人防主要出入口、7号人防主要出入口、5号人防主要出入口、6号人防主要出入口、2-2#住宅楼、2-9#住宅楼、2-6#住宅楼、2-12#住宅楼、2-18#居住公共服务设施、2-19#居住公共服务设施、2-17#居住公共服务设施、2-1#住宅楼、2-5#住宅楼、2-8#住宅楼、2-11#住宅楼、2-10#住宅楼、2-7#住宅楼、2-3#住宅楼应与 社区服务中心、便利店、其他商业服务、社区文化设施、室外运动场地、出租汽车站、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场库、再生资源回收点、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存自行车处、存自行车处、存自行车处、存自行车处、存自行车处、存自行车处、存自行车处、存自行车处、存自行车处、存自行车处、存自行车处、存自行车处、存自行车处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配电室、配电室、热力站、配电室、宏蜂窝基站机房、固定通信机房、邮政所、配电室、高基配电室、有线电视机房、雨水调蓄设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透水铺装、下凹式绿地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2-1#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内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代征道路及代征绿化。 2.二期项目 18号人防主要出入口、4-1#住宅楼、4-6#居住公共服务设施、4-4#住宅楼、13号人防主要出入口、15号人防主要出入口、16号人防主要出入口、5-6#住宅楼、5-9#居住公共服务设施、4#机动车库 、14号人防主要出入口、5-3#住宅楼、5-5#住宅楼、5-8#居住公共服务设施、4-2#住宅楼、4-5#住宅楼、4-7#居住公共服务设施、4-8#居住公共服务设施、12号人防主要出入口、5-1#住宅楼、5-4#住宅楼、5-7#住宅楼、5-10#居住公共服务设施、4-3#住宅楼、5-2#住宅楼、5-11#居住公共服务设施、5#机动车库 、17号人防主要出入口应与 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其他商业服务、社区管理服务用房、便利店、菜市场、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社区管理服务用房、社区卫生监督所、托老所、老年活动场站、物业服务用房、出租汽车站、出租汽车站、存自行车处、存自行车处、室外运动场地、居民汽车场库、居民汽车场库、再生资源回收点、再生资源回收点、存自行车处、存自行车处、存自行车处、存自行车处、存自行车处、存自行车处、存自行车处、存自行车处、存自行车处、存自行车处、存自行车处、存自行车处、室外运动场地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有线电视机房、高基配电室、宏蜂窝基站机房、固定通信机房、固定通信机房、有线电视机房、配电室、配电室、配电室、配电室、宏蜂窝基站机房、公厕、热力站、热力站、高基配电室、燃气调压箱、燃气调压箱、雨水调蓄设施、雨水调蓄设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透水铺装、透水铺装、下凹式绿地、下凹式绿地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4-1#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内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代征道路及代征绿化。 3.三期项目 1-7#住宅楼、1-11#住宅楼、1-13#居住公共服务设施、1-15#居住公共服务设施、1-4#住宅楼、1-8#住宅楼、1-9#住宅楼、1-6#住宅楼、1-2#住宅楼、1-3#住宅楼、1-10#住宅楼、3号人防主要出入口、1号人防主要出入口、2号人防主要出入口、1-5#住宅楼、1-12#居住公共服务设施、1-14#居住公共服务设施、1#机动车库 、1-1#住宅楼应与 物业服务用房、社区管理服务用房、再生资源回收站、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出租汽车站、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场库、再生资源回收点、室外运动场地、存自行车处、存自行车处、存自行车处、存自行车处、存自行车处、存自行车处、存自行车处、存自行车处、存自行车处、存自行车处、存自行车处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配电室、热力站、宏蜂窝基站机房、开闭站、配电室、固定通信机房、有线电视机房、高基配电室、配电室、雨水调蓄设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下凹式绿地、透水铺装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1-1#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内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代征道路及代征绿化。 4.四期项目 3-5#住宅楼、3-9#居住公共服务设施、3#机动车库 、11号人防主要出入口、3-4#住宅楼、3-8#住宅楼、9号人防主要出入口、10号人防主要出入口、3-1#住宅楼、3-2#住宅楼、3-11#居住公共服务设施、3-3#住宅楼、3-6#住宅楼、3-7#住宅楼、3-10#居住公共服务设施、8号人防主要出入口应与 其他商业服务、出租汽车站、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场库、再生资源回收点、室外运动场地、存自行车处、存自行车处、存自行车处、存自行车处、存自行车处、存自行车处、存自行车处、存自行车处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配电室、配电室、热力站、固定通信机房、有线电视机房、高基配电室、宏蜂窝基站机房、燃气调压箱、雨水调蓄设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透水铺装、下凹式绿地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3-1#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内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代征道路及代征绿化。 5.五期项目 7-2#住宅楼、7-5#住宅楼、7-7#住宅楼、6-4#住宅楼、6-8#住宅楼、6-12#住宅楼、6-16#居住公共服务设施、6-1#住宅楼、6-5#住宅楼、6-15#消防安防控制室、7-11#居住公共服务设施、25号人防主要出入口、7-12#居住公共服务设施、6-13#居住公共服务设施、6#机动车库 、7-1#住宅楼、7-6#住宅楼、7-3#住宅楼、7-8#住宅楼、7#机动车库 、6-3#住宅楼、6-7#住宅楼、6-9#住宅楼、6-2#住宅楼、7-4#住宅楼、7-9#住宅楼、19号人防主要出入口、21号人防主要出入口、22号人防主要出入口、7-10#居住公共服务设施、6-11#住宅楼、6-14#居住公共服务设施、20号人防主要出入口、23号人防主要出入口、24号人防主要出入口、6-6#住宅楼、6-10#住宅楼应与 其他商业服务、存自行车处、存自行车处、存自行车处、存自行车处、室外运动场地、室外运动场地、出租汽车站、存自行车处、存自行车处、存自行车处、存自行车处、存自行车处、存自行车处、出租汽车站、存自行车处、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场库、居民汽车场库、再生资源回收点、再生资源回收点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配电室、配电室、配电室、热力站、固定通信机房、有线电视机房、高基配电室、宏蜂窝基站机房、有线电视机房、高基配电室、宏蜂窝基站机房、开闭站、配电室、配电室、热力站、固定通信机房、雨水调蓄设施、雨水调蓄设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透水铺装、透水铺装、下凹式绿地、下凹式绿地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6-4#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内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代征道路及代征绿化。 四、物业管理区域 本居住小区分 三个物业管理区域, 具体范围 HD00-0305-0006地块和HD00-0305-0012地块作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北至 翠湖科技园六街南红线,南至 翠湖科技园八街北红线,东至翠湖科技园五路西红线,西至翠湖科技园四路西红线;;HD00-0305-0003地块和HD00-0305-0010地块作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北至翠湖科技园六街南红线,南至 翠湖科技园八街北红线,东至翠湖科技园六路西红线 ,西至翠湖科技园五路西红线;HD00-0305-0013地块和HD00-0305-0011地块、HD00-0305-0019地块作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北至翠湖科技园八街南红线,南至翠湖科技园十街北红线,东至核心东侧路西红线,西至翠湖科技园五路西红线。 建设单位:北京兴泉置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