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东园住宅区项目建设方案 |
| 信息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0日 浏览次数: |
|
密云(2010)17号 御东园住宅区 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 12 万平方米,共分 一 期开发建设。 建设范围:东至檀营村,南至密云县第五中学,西至行宫街,北至密云县新北路。 二、建设内容 建筑面积 120000 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 1#、2#、3#、4#、5#、8#楼; 公共服务设施6#首楼层为汽车车库,二层为社区居民委员会用房;7#楼首层为汽车车库,二层为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和物业管理用房;9#配电室;地库附楼及地下车库、地下汽车库其中含商业服务用房160.36平方米;御东园住宅区门卫室; 本期区域内绿化 7856.1平方米 。 计划建设时间: 2010年12月30日 至 2012年11月15日 。 三、拆迁进度 每期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区域内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建设程序 1#、2#住宅楼应与 7#、地库附楼及地下车库、御东园住宅区门卫室 公共服务设施、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竣工验收; 3、4 、8 #住宅楼应与 6#配套用房、御东园住宅区9#配电室 公共服务设施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5#住宅楼单独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5# 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 如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 密目网覆盖 。
北京市天鸿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