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B地块(南大门)项目建设方案 |
信息来源: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8日 浏览次数: |
平谷(2021)2号 本项目建设方案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07〕99号)规定及相关要求,依据 京规自(平)综审函[2021]0018号编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建筑面积 16534.14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10828.18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 0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 10828.18平方米), 商业建筑面积 156.82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 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 5549.14平方米,共分 1期开发建设。项目位于 平谷镇东鹿角村, 四至范围: 东至东鹿角街,南至托幼用地,西至村产用地,北至平谷新城南环路。 计划建设时间为 2021年 12月 20日 至 2024年 04月 30日。 二、建设内容 一期建筑面积 16534.14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10828.18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 0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 10828.18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 156.82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 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 5549.14平方米。 本期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再生资源回收点、 用地面积 7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配套用房东侧; 透水铺装、 用地面积 994.97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主楼北侧、存自行车处与室外运动场地;; 小型商服(含便利店)、 20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主楼首层西侧; 居住配套商业服务、 136.82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主楼首层西侧; 居民汽车场库、 5090.14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地下一层、二层(含人防); 物业服务用房、 154.95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配套用房,地下位于主楼地下一层; 出租汽车站、 用地面积 50.02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小区主要出入库东侧; 室外运动场地、 用地面积 201.34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主楼西侧与消防回车场东侧; 存自行车处、 304.59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主楼地下一层和地上配套用房西侧和东侧。 本期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配电室(箱)、 180.79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配套用房首层; 燃气调压柜(箱)、 用地面积 5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主楼东侧; 热力站、 246.45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地下二层; 室内覆盖系统机房、 16.5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主楼地下一层; 固定通信设备间、 10.61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地下一层;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 用地面积 6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配套用房东侧; 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 6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地下一层; 下凹式绿地、 用地面积 1584.74平方米、建设位置: 米。 本期代征道路用地 /、 /平方米、建设位置 /。 本期代征绿化 /、 /平方米、建设位置 /。 计划建设时间: 2021年12月20日至 2024年04月30日。 三、建设时序 1.一期项目 地下车库、1#回迁住宅楼、配套用房应与 再生资源回收点、透水铺装、小型商服(含便利店)、居住配套商业服务、居民汽车场库、物业服务用房、出租汽车站、室外运动场地、存自行车处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配电室(箱)、燃气调压柜(箱)、热力站、室内覆盖系统机房、固定通信设备间、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下凹式绿地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1#回迁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内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代征道路及代征绿化。 四、物业管理区域 本居住小区分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具体范围 住宅区域范围:东至东鹿角街, 南至托幼用地,西至村产用地,北至平谷新城南环路 ;。 建设单位:北京海悦置业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