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交通枢纽商务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1604-631-2、1604-634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A334托幼用地建设方案 |
信息来源: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2日 浏览次数: |
石景山(2023)3号 本项目建设方案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07〕99号)规定及相关要求,依据 2023规自(石)建字0006号、2023规自(石)建字0007号编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建筑面积 94109.94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53072.33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 53072.33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 0平方米), 商业建筑面积 15.11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 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 41022.5平方米,共分 1期开发建设。项目位于 石景山苹果园街道, 四至范围: 东至苹果园大街,南至苹果园北路,西至金顶东路,北至金顶北路。 计划建设时间为 2023年 04月 12日 至 2025年 05月 31日。 二、建设内容 一期建筑面积 94109.94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53072.33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 53072.33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 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 15.11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 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 41022.5平方米。 本期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幼儿园、 8115.52平方米、建设位置: 1604-634地块 A334托幼用地; 小型商服(便利店)、 15.11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5#楼首层; 居民汽车场库、 20333.34平方米、建设位置: 机动停车泊位应按照居住(商品房)不少于1.2辆/户、配套公建65辆/万平方米配置,应配置机动车车位共计636辆,位于地块地下车库; 出租汽车站、 用地面积 50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地块5#楼西侧,结合地块出入口设置; 存自行车处、 999.5平方米、建设位置: 住宅2.0辆/户,配套公建150辆/万平方米,应配置自行车车位数共1062辆,其中289辆电动自行车及556辆自行车设置在地下非机动车库; 室外运动场地、 用地面积 324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2#楼南侧; 物业服务用房、 212.04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5#楼首层及其地下一层; 存自行车处、 用地面积 325.5平方米、建设位置: 住宅2.0辆/户,配套公建150辆/万平方米,应配置自行车车位数共1062辆,217辆结合场地设置在地面; 再生资源回收点、 用地面积 6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3#楼东南侧。 本期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开闭站、 500.11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3#楼首层、二层; 配电室(箱)、 190.53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3#楼首层; 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 4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地块内,结合地下车库设置; 透水铺装、 用地面积 2340.47平方米、建设位置: 透水铺装率70%,主要设置在人行道、消防扑救场地等位置;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 用地面积 30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地块内2#楼南侧、西侧及东侧,1#楼南侧,6#楼东侧,8#楼北侧; 热力站、 200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地块内,结合地下车库设置; 燃气调压柜(箱)、 用地面积 6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地块内,2#楼东侧; 雨水调蓄池、 用地面积 270平方米、建设位置: 本项目硬化面积为4877.07平方米,为满足每千平方米硬化面积配建不小于30立方米雨水调蓄池设置要求,设270立方米雨水调蓄池,位于1#楼北侧; 固定通信设备间、 10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地块内,结合地下车库设置; 室内覆盖系统机房、 15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地块内,结合地下车库设置; 下凹式绿地、 用地面积 3558.44平方米、建设位置: 占绿地面积的50%。 本期代征道路用地 /、 /平方米、建设位置 /。 本期代征绿化 /、 /平方米、建设位置 /。 计划建设时间: 2023年04月12日至 2025年05月31日。 三、建设时序 1.一期项目 2#、3#人防口部、2#人防口部、1#人防口部、4#、6#、8#、1#、3#、地下车库、5#、7#、幼儿园应与 幼儿园、小型商服(便利店)、居民汽车场库、出租汽车站、存自行车处、室外运动场地、物业服务用房、存自行车处、再生资源回收点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开闭站、配电室(箱)、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透水铺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热力站、燃气调压柜(箱)、雨水调蓄池、固定通信设备间、室内覆盖系统机房、下凹式绿地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7#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内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代征道路及代征绿化。 四、物业管理区域 本居住小区分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具体范围 一个:东至苹果园大街,南至苹果园北路,西至金顶东路,北至金顶北路。。 五、其他事项 1、本项目红线范围外 各个方向方向 2000米范围内 无墓地 ,无化工厂 ,无垃圾场; 建设单位:北京越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