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衙门口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1615-713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建设方案

信息来源: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发布时间:2023年07月31日 浏览次数:

石景山(2023)4号


  本项目建设方案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07〕99号)规定及相关要求,依据 2023规自 (石)建字0013号 2023规自(石)建字0012号编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建筑面积 122061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54970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 54970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 0平方米), 商业建筑面积 20204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 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 46887平方米,共分 1期开发建设。项目位于 石景山区衙门口地区, 四至范围: 东至衙门口十二号路,南至衙门口十一号路,西至衙门口新三路,北至衙门口一号路。
  计划建设时间为 20230730日 至 20250630日。

   二、建设内容

   期建筑面积 122061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54970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 54970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 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 20204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 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 46887平方米。
  本期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再生资源回收站5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S2#楼首层; 再生资源回收点用地面积 6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S2#楼西南角室外场地; 社区管理服务用房350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S2#楼首层,含警务工作站42㎡; 老年活动站建设位置: 和托老所共同设置共1000平; 存自行车处1487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车库地下一层(S2#楼下),建筑面积为1487㎡(其中电动自行车库759㎡,普通自行车库728㎡),1351(辆); 室外运动场地用地面积 348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1#住宅楼南侧室外场地; 社区助残服务中心200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8#楼首层; 物业服务用房80平方米、建设位置: 车库地下一层(S2#楼下); 出租汽车站用地面积 50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项目场地进行布置; 小型商服(便利店)14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S2#楼首层; 社区文化设施1450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S2#楼首层; 托老所1000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8#楼; 居民汽车场库35850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地下车库地下二层、地下三层内,建筑面积为35850㎡(其中人防面积为8610㎡),929辆; 物业服务用房100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11#楼首层
  本期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生活垃圾收集点用地面积 30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地块室外场地; 下凹式绿地用地面积 3996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地块室外场地; 固定通信设备间10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车库地下二层(S2#楼下); 污水处置及再生利用装置用地面积 200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项目场地进行布置,规模为200m3; 透水铺装用地面积 1010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地块室外场地; 配电室(箱)390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2#楼和7#楼; 燃气调压柜(箱)用地面积 5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地块室外场地; 热力站250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车库地下二层内; 雨水调蓄设施用地面积 300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10#楼东侧,规模为300m3; 室内覆盖系统机房15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车库地下二层(S2#楼下); 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5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车库地下二层(S2#楼下)
  本期代征道路用地 //平方米、建设位置 /
  本期代征绿化 //平方米、建设位置 /
  计划建设时间: 2023年07月30日2025年06月30日


   三、建设时序

  1.一期项目
   1#住宅楼、4#住宅楼、6#住宅楼、3#住宅楼、7#楼、9#住宅楼、10#住宅楼、8#楼、S2#楼、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5#住宅楼、2#楼、11#楼、S1#楼应与 再生资源回收站、再生资源回收点、社区管理服务用房、老年活动站、存自行车处、室外运动场地、社区助残服务中心、物业服务用房、出租汽车站、小型商服(便利店)、社区文化设施、托老所、居民汽车场库、物业服务用房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生活垃圾收集点、下凹式绿地、固定通信设备间、污水处置及再生利用装置、透水铺装、配电室(箱)、燃气调压柜(箱)、热力站、雨水调蓄设施、室内覆盖系统机房、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10#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内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代征道路及代征绿化。


   四、物业管理区域

  本居住小区分 个物业管理区域, 具体范围 1:东至衙门口十二号路,南至衙门口十一号路,西至衙门口新三路,北至衙门口一号路。

   五、其他事项

   1、本项目红线范围外 各个方向方向 2000米范围内 无墓地 ,无化工厂 ,无垃圾场;

建设单位:北京海鑫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