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丁各庄等四村城中村改造项目FZX-0703-6002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建设方案 |
| 信息来源: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发布时间:2026年07月14日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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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2026)2号 本项目建设方案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07〕99号)规定及相关要求,依据 2026规自(通)综审字0026号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多规合一协同平台会商意见及附图中经济技术指标和居住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指标,2026规自(通)建字0025号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规划许可证及附图中经济技术指标和居住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指标编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建筑面积 130374.12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86610.16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 86610.16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 0平方米), 商业建筑面积 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 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 43763.96平方米,共分 1期开发建设。项目位于 通州区宋庄镇, 四至范围: 东至现状宋庄文化区三路,南至规划宋庄镇政府南街,西至规划宋庄文化区二路,北至京榆旧线。 计划建设时间为 2026年 08月 01日 至 2029年 12月 31日。 二、建设内容 一期建筑面积 130374.12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86610.16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 86610.16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 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 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 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 43763.96平方米。 本期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智能快件箱、 建设位置: 位于东西主要出入口两侧; 物业服务用房、 150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G1#配套楼地上及地下一层; 室外活动场地、 用地面积 600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11#住宅楼南侧; 便民菜店、 100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G1#配套楼地下一层; 便利店(小型商业服务设施)、 50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G1#配套楼地下一层; 末端物流配送中心、 160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G1#配套楼地下一层; 机动车停车库、 32621.82平方米、建设位置: 按照标准进行设置; 社区综合服务用房、 150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G1#配套楼地下一层; 社区服务管理用房、 507.23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场地西南角,1-2F; 快递服务站、 20平方米、建设位置: 位于G1#配套楼地下一层; 电动自行车停车处、 用地面积 864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围墙边界在地面进行设置; 自行车停车处、 用地面积 480平方米、建设位置: 地面设置; 出入口广场、 用地面积 50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东侧人行入口设置。 本期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燃气调压柜、 用地面积 6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1处于30#住宅楼东侧,具体位置和个数需要与燃气公司沟通配置; 电缆分界室、 67.24平方米、建设位置: 结合地下进行布置,按规模设置1处; 有线电视三级机房、 30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地下一层,按规模设置1处; 生活垃圾固定桶站、 用地面积 60平方米、建设位置: 按照需求地上设置8处; 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 5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地下一层,按规模设置1处; 配电室、 603.80平方米、建设位置: 按照建筑面积,本地块暂定设置3处配电室,位于地下一层; 电信机房、 50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地下一层,按规模设置1处; 生活垃圾分类驿站、 用地面积 50平方米、建设位置: 按照需求地上设置2处; 热力站、 80.02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地下一层,按规模设置1处; 透水铺装、 用地面积 7411.22平方米、建设位置: ≥70%; 雨水滞蓄绿地、 用地面积 8946.67平方米、建设位置: ≥60%; 综合通信设备间、 15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地下一层,按规模设置1处; 集中绿地、 用地面积 1000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景观中轴线; 雨水调蓄设施、 用地面积 420平方米、建设位置: 按计算需要配置; 可回收物交投点、 用地面积 50平方米、建设位置: 按照需求地上设置2处。 本期代征道路用地 /、 /平方米、建设位置 /。 本期代征绿化 /、 /平方米、建设位置 /。 计划建设时间: 2026年08月01日至 2029年12月31日。 三、建设时序 1.一期项目 3#住宅楼、9#住宅楼、14#住宅楼、23#住宅楼、20#住宅楼、26#住宅楼、19#住宅楼、21#住宅楼、24#住宅楼、1#住宅楼、17#住宅楼、10#住宅楼、5#住宅楼、7#住宅楼、16#住宅楼、18#住宅楼、25#住宅楼、27#住宅楼、4#住宅楼、13#住宅楼、22#住宅楼、2#住宅楼、6#住宅楼、11#住宅楼、28#住宅楼、G1#配套楼、8#住宅楼、12#住宅楼、15#住宅楼、29#住宅楼、30#住宅楼、G2#配套楼、地下车库应与 智能快件箱、物业服务用房、室外活动场地、便民菜店、便利店(小型商业服务设施)、末端物流配送中心、机动车停车库、社区综合服务用房、社区服务管理用房、快递服务站、电动自行车停车处、自行车停车处、出入口广场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燃气调压柜、电缆分界室、有线电视三级机房、生活垃圾固定桶站、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配电室、电信机房、生活垃圾分类驿站、热力站、透水铺装、雨水滞蓄绿地、综合通信设备间、集中绿地、雨水调蓄设施、可回收物交投点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G2#配套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内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代征道路及代征绿化。 四、物业管理区域 本居住小区分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具体范围 :东至现状宋庄文化区三路,南至规划宋庄镇政府南街,西至规划宋庄文化区二路,北至京榆旧线。。 建设单位:北京北投和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