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305号住宅及配套项目建设方案 |
信息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时间:2008年10月14日 浏览次数: |
编号:宣武(2008)3号 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305号住宅及配套 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 28 万平方米,共分 三 期开发建设。 其中:一期建设范围:A地块(6#楼)西临蝶翠华亭小区,一期四至为:北临规划首特北路,东临变电站及规划三里河南延,南临该项目B地块。 二期建设范围:B地块(1#、2#、3#、5#、8#楼)、C地块(9#楼幼儿园)、D地块(10#楼小学)及E地块(待征绿地),二期四至为:西临蝶翠华亭小区,北临该项目A地块,东临规划三里河南延,南临规划小马厂路。 三期建设范围:B地块中的11#楼,三期四至为:西临首特西路,北临蝶翠华亭小区,东临该项目D地块,南临规划小马厂路。 二、建设内容 一期建筑面积 34957 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 6#楼 ; 公共服务设施 综合文体活动场地300平方米、存自行车处879平方米、居民汽车场库3520平方米 ;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开闭站500平方米、配电室150平方米、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6平方米、垃圾分类投放站72平方米 ; 公建:8#楼 ;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 无 ;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 无 ; 本期区域内绿化 3040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无 。 计划建设时间: 2008年3月 至 2010年6月 。 二期建筑面积 208524 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1#、2#、5#楼 ; 公共服务设施 9#楼(幼儿园)、10#楼(小学)、社区卫生服务站100平方米、文体活动站1000平方米、综合文体活动场地1700平方米、商业服务10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160平方米、社区居民委员会19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100平方米、存自行车处5483平方米、 居民汽车场库13220平方米 ;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配电室550平方米、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24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 无 ;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 无 ; 本期区域内绿化 13900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8000平方米 。 计划建设时间: 2008年9月 至 2011年6月 。 三期建筑面积 36200 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 无 ; 公共服务设施 无 ;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配电室150平方米、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6平方米 ; 公建: 11#楼 ;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 无 ;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 无 ; 本期区域内绿化 450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无 。 计划建设时间: 2011年3月 至 2013年5月 。 三、拆迁进度 该项目拆迁已全部完成,符合施工要求。 四、建设程序 1、一期项目: 6 #住宅楼应与 存自行车处879平方米、居民汽车场库3520平方米 公共服务设施、 开闭站500平方米、配电室150平方米、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6平方米、垃圾分类投放站72平方米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无 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竣工验收; 6 #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一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二期项目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 临时围墙或施工围挡板 。 如一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在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 场地平整后绿化区域全部覆盖 。 2、二期项目: 1 #住宅楼应与 社区卫生服务站100平方米、文体活动站1000平方米、商业服务10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160平方米、社区居民委员会19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100平方米 公共服务设施、 配电室150平方米、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6平方米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无 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竣工验收; 2 #住宅楼应与 无 公共服务设施、 配电室150平方米、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6平方米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无 道 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5 #住宅楼应与 存自行车处5483平方米、居民汽车场库13220平方米 公共服务设施、 配电室150平方米、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12平方米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无 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5 #住宅楼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二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三期项目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 临时围墙或施工围挡板 。 如二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 场地平整后绿化区域全部覆盖 。 3、三期项目: 无 住宅楼。 11 #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三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等。 如三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 场地平整后绿化区域全部覆盖 。
建设单位:华润置地(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