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关于联合开展住房出租登记与租赁合同备案专项检查的通知》(京建发〔2020〕273号)要求,请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如实、规范填写“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合同备案情况自查表”;
2.建议使用网页填写前先将所需填写的内容及时做好书面记录或电子存档,以避免或减少填写中发生内容丢失会造成的困扰;
3.自查表中标*的均为必填项,如无相关信息,请填写“0”或“无”;
4.表格提交后,页面支持在线打印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