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连续5年缴纳个税的标准是什么? |
解答 | 按“工资、薪金所得”或“经营所得”缴纳个税的购房资格申请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在京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9年1月1日后,购房资格申请人因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而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如果其当月社会保险正常缴纳,可计入个税累计缴纳月数,此后各月在申请人办理个税连续申报的前提下只审核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对于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造成未缴或补缴税款且不超过三个月的,视为连续缴纳。 |
发布时间 | 2019-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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