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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建法罚(市)字[2023]第01036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荣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70285164027103L
违法行为类型: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职权编号C1667000A020
违法事实: 位于房山区拱辰街道FS00-LX09-6001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FS00-LX09-6003地块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19#地下车库)由北京世贸嘉年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天津正方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你单位荣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施工总承包。本机关2023年5月29日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在该工程施工现场存在以下问题:1.19#地下车库地下二层荣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使用的一台分配电箱内3条出线中的PE线未与PE线端子板连接,不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8.1.11条第二款的规定;2.19#地下车库地下二层荣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使用的一台分配电箱内2条电缆从漏电保护器上口接出,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第2.10.4条第3项的规定;3.19#地下车库地下二层荣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使用的电缆沿地明设,无保护措施,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第2.10.6条的要求。4.19#地下车库地下一层至地下三层楼梯未安装正式防护栏杆前,未搭设防护栏杆,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第2.7.2条的要求。上述4个问题共违反了4条技术标准,包含2条强制性条文,你单位的上述行为有可能导致人员触电、坠落等安全事故,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属于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
处罚依据: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职权编号C1667000A020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给予你单位处20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2.000000
处罚机关: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000000021135M
数据来源单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000000021135M
法定代表人: 孙涌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7-11
处罚公示期限: 202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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