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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建法罚(市)字[2024]第010117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新名工程建筑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10114MACKX2FG9U
违法行为类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项及《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68100A020
违法事实: 本机关于2024年7月1日对北京新名工程建筑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朱辛庄新区二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CP01-0801-0028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1号住宅楼等14项)施工过程中涉嫌存在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危大工程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行为予以立案,开展调查。根据2024年7月8日对你单位委托代理人的询问,以及调取有关资料,查明:北京市昌平区朱辛庄新区二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CP01-0801-0028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1号住宅楼等14项)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史各庄街道,建设单位是大华(北京)置业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北京创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北京新名工程建筑有限公司。2024年6月19日,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北京新名工程建筑有限公司在该工程施工现场存在2#楼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竖向主框架仅设置了2道附墙支座,悬臂高度均超过6米(约7.5米)稳定性差等问题。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现场检查时,上述问题已经整改完毕。上述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未发现你单位有其他适用减轻、从轻或从重处罚的情形。
处罚依据: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项及《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68100A020
处罚类别: 罚款;暂扣许可证件
处罚内容: 对北京新名工程建筑有限公司处20000元罚款,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2.000000
处罚机关: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000000021135M
数据来源单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000000021135M
法定代表人: 李金辉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7-24
处罚公示期限: 2026-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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