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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建法罚(市)字[2024]第010248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浙江希彦建设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30205MA2GQYUX09
违法行为类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66600A010
违法事实: 你单位浙江希彦建设有限公司是位于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0606街区YZ00-0606-0014-2地块的半导体装备零部件全工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1#车间等8项)的钢结构安装劳务分包单位。2024年8月26日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大连凯杰建设有限公司与浙江希彦建设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签订钢结构安装劳务合同,工程承包范围为“包含:钢结构及维护工事材料(指凯杰提供的材料)安装、施工措施、安全文明施工及资料等一切为钢结构安装劳务有关的施工项目”。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发现,浙江希彦建设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取得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浙江希彦建设有限公司在位于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0606街区YZ00-0606-0014-2地块的半导体装备零部件全工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1#车间等8项)承接钢结构安装劳务工程期间,未取得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截至目前,该项目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也未发现你单位存在违法所得。上述行为涉及工程合同价款依据《劳务合同》(财务组织编号1010040063),是4400000元。你单位已构成施工单位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行为。该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戴书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陈辉。调查过程中,未发现浙江希彦建设有限公司、戴书华、陈辉有其他适用从轻、减轻或从重处罚的情形。
处罚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66600A010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责令15日之内改正违法违规行为,处工程合同价款2.5%的罚款,罚款金额110000元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11.000000
处罚机关: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000000021135M
数据来源单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000000021135M
法定代表人: 赵邦标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1-12
处罚公示期限: 2025-11-12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