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建法罚(市)字[2024]第010249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大连凯杰建设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2102137772600396 |
违法行为类型: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63200A010 |
违法事实: |
你单位大连凯杰建设有限公司是位于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0606街区YZ00-0606-0014-2地块的半导体装备零部件全工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1#车间等8项)的总包施工单位。2024年8月26日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大连凯杰建设有限公司与浙江希彦建设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签订钢结构安装劳务合同,工程承包范围为“包含:钢结构及维护工事材料(指凯杰提供的材料)安装、施工措施、安全文明施工及资料等一切为钢结构安装劳务有关的施工项目”。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发现,浙江希彦建设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取得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浙江希彦建设有限公司在位于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0606街区YZ00-0606-0014-2地块的半导体装备零部件全工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1#车间等8项)承接钢结构安装劳务工程期间,未取得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截至目前,该项目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也未发现你单位存在违法所得。经查,你单位3年内无同类型违法。上述行为涉及工程合同价款依据《劳务合同》(财务组织编号1010040063),是4400000元。你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行为,已构成违法分包。该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刘建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赵雪涛。调查过程中,未发现大连凯杰建设有限公司、刘建良、赵雪涛有其他适用从轻、减轻或从重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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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63200A010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责令大连凯杰建设有限公司15日之内改正违法违规行为,对大连凯杰建设有限公司处工程合同价款0.625%的罚款,罚款金额27500元的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万元): |
2.750000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000000021135M |
数据来源单位: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000000021135M |
法定代表人: |
王凯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11-21 |
处罚公示期限: |
2025-11-21 |
关 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