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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建法罚(市)字[2024]第01043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大树智装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10109MA01WDCJXJ
违法行为类型: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C1667000A010条
违法事实: 北京大树智装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是位于石景山区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北区的新首钢国际人才社区(核心区南区)项目(1607-030地块)(30-1#办公等3项)、(1607-032地块)(32-1#办公)的精装修工程专业分包单位,本机关2024年10月30日对上述工程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1、32-1#办公首层石材切割机旁使用的一具灭火器已失效,未及时更换,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第6.4.2条的规定。2、32-1#办公首层使用的一台开关箱无系统接线图,不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8.3.1条的规定。3、32-1#办公首层使用的一台开关箱内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未做电气连接,不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8.1.13条的规定。4、32-1#办公首层使用的移动式开关箱放置在地面上,未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不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8.1.8条的规定。北京大树智装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北京大树智装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在本案中违反了4条技术规范,未违反强制性条文,本案未发现适用减轻、从轻或从重的情节。
处罚依据: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C1667000A010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给予北京大树智装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处5500元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0.550000
处罚机关: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000000021135M
数据来源单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000000021135M
法定代表人: 张富宝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1-08
处罚公示期限: 202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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