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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建法罚(市)字[2025]第01000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企万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101127000497108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裁量基准编号C1659700A010
违法事实: 你单位于2024年3月24日通过北京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了中央民族大学海淀校区留学生公寓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通过资格预审,于2024年6月12日递交了投标文件,于2024年6月18日收到中标通知书,中标价格为16780861.52元。该中央民族大学海淀校区留学生公寓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工程。你单位于2024年6月25日与建设单位中央民族大学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16780861.52元。你单位为满足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尤其为了达到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专用部分”附表7:评分记录表A 评分因素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评分标准为:大学本科(不含)以上得5分,大学本科以上得3分,大学专科(含)以下得1分的要求。你单位提供虚假的项目经理杨某某(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毕业证书编号:102131201002080427)及技术负责人花某某(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博士课程班毕业,毕业证书编号:201701026)学历证书,填报的项目经理杨某某的学历证书非杨某某本人及技术负责人花某某的学历证书不存在。你单位在该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提供虚假学历证书,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你单位对以上事实予以认可。你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王少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艾正万。建设单位出具证明,证明你单位未给其造成实质性损失和影响,尚未构成犯罪。在调查过程中,未发现你单位有违法所得,未发现你单位有减轻、从轻或从重情节。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裁量基准编号C1659700A010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中企万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中标项目金额16780861.52元的千分之六点二五的罚款,罚款额为104880.38元
罚款金额(万元): 10.488038
处罚机关: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000000021135M
数据来源单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000000021135M
法定代表人: 梅崇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2-21
处罚公示期限: 2026-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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