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建法罚(市)字[2025]第010059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河南瑞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4105815908388495 |
违法行为类型: |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职权编号C1667000A010 |
违法事实: |
751D·PARK北京时尚设计广场文体配套服务中心位于酒仙桥4号,由你单位河南瑞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总承包施工。2025年3月2日本机关现场检查时,发现总承包施工单位河南瑞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在施工现场存在以下问题:1.施工现场首层钢旋转楼梯处外脚手架作业层脚手板未铺满铺实,不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第6.2.4条第1项的规定;2.施工现场首层钢旋转楼梯处外脚手架底部扫地杆缺失,不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第6.3.2条的规定;3.施工现场首层钢旋转楼梯处移动式操作平台临边未设置防护栏杆,不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第6.1.3条的规定。上述行为违反了3条技术标准,未违反强制性条文,属于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调查中未发现河南瑞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有适用减轻、从轻或从重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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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职权编号C1667000A010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给予你单位处55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万元): |
0.550000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000000021135M |
数据来源单位: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000000021135M |
法定代表人: |
于志勇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4-07 |
处罚公示期限: |
2026-04-07 |
关 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