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建法罚(市)字[2025]第010069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1100001011051274 |
违法行为类型: |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裁量基准编号为C1663500A010 |
违法事实: |
你单位为海淀区两园之间村庄棚改安置房三期项目(01-1#住宅楼等13项)的施工总承包单位。2025年2月25日本机关对该工程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在施工现场存在以下问题:该工程01-1#住宅楼一单元37-40/H-G轴的预制楼梯梯段板已安装完成,18层至中间休息平台、中间休息平台至屋面两跑楼梯的预制楼梯踏步板下端支座处的滑动铰端安装螺栓从根部切断,每跑预制楼梯踏步板涉及两处,共计四处,未按照该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装配式专项总说明(二)》(图号:结施Y通-02)中“双跑梯滑动铰端安装节点大样”的要求施工。依据该工程《合同协议书-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单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1.1.2 1#住宅楼地上建筑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67 预制楼梯踏步板)》,该分项工程合同价款为238659.41元。你单位存在在海淀区两园之间村庄棚改安置房三期项目(01-1#住宅楼等13项)中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的行为。你单位在该项目施工过程中,未造成质量事故。该工程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谭江山,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周秋勇。在调查过程中,未发现你单位有适用减轻、从轻或从重的违法情节。
|
处罚依据: |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裁量基准编号为C1663500A010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给予你单位处涉及分项工程合同价款2.5%的罚款,罚款金额5966.49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0.596649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000000021135M |
数据来源单位: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000000021135M |
法定代表人: |
李国祥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5-06 |
处罚公示期限: |
2026-05-06 |
关 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