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建法罚(市)字[2025]第010073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杉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1100007226822938 |
违法行为类型: |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及《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67000A020 |
违法事实: |
位于丰台区右安门街道开阳路6号的北京市侨园饭店危房翻改建项目,建设单位是北京花园宏达投资管理公司,监理单位是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你单位是施工单位。你单位在施工中存在以下问题:1.施工现场总配电室一级配电柜内部分电缆保护接地导体(PE)外绝缘层为黑色,未按规范要求为黄绿双色,不符合《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55034-2022)第3.10.3条第2款的要求。2.施工现场总配电室一级配电柜内不同回路的PE线连接在母排同一端子上,不符合《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2)第8.4.4条第3款的要求。3.施工现场翻改建北楼地上四层扣件式悬挑脚手架东西立面在阳台板位置由双排脚手架转变为单排脚手架,在转变位置未采取可靠的构造加强措施,不符合《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55023-2022)第4.4.10条第5款的要求。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3条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3个行为违反的技术标准均属于强制性条文,造成事故隐患。你单位在施工中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在调查过程中未发现有适用减轻、从轻或从重的违法情节。
|
处罚依据: |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及《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67000A020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对你单位处20000.00元罚款 |
罚款金额(万元): |
2.000000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000000021135M |
数据来源单位: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000000021135M |
法定代表人: |
张建军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4-28 |
处罚公示期限: |
2027-04-28 |
关 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