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示 > 行政处罚结果查询
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建法罚(市)字[2025]第01011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410300171075680N
违法行为类型: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及《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67000A010
违法事实: 位于丰台区的北京轨道交通1号线支线工程土建施工09合同段,建设单位是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北京双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是你单位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存在以下问题:1.体育场南街站施工现场西侧,露天存放的方木未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覆盖,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GB50720-2011第6.2.2条要求不符。2.体育场南街站施工现场西侧一处二级配电箱附近配置的灭火器材,检查当日上次巡检日期为2025年3月16日,与项目部制定的每两周巡检一次的要求不符,属于灭火器材未定期检查,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第1部分通则》DB11/T945.1-2023第5.3.13条要求不符。3.体育场南街站施工现场西侧一处二级配电箱附近配置的灭火器材,仅配置了2具灭火器,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第1部分通则》DB11/T945.1-2023第5.3.13条要求不符。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3条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但不违反强制性条文,造成事故隐患。你单位在施工中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可能造成事故隐患。
处罚依据: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及《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67000A010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你单位处5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0.550000
处罚机关: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000000021135M
数据来源单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000000021135M
法定代表人: 高伟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6-18
处罚公示期限: 2026-06-18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