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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建法罚(市)字[2025]第01011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科安达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101016343574906
违法行为类型: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67000A010
违法事实: 你单位北京科安达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是神州细胞生物药品产业化基地项目(1#生产车间等14项)的消防工程分包单位,2025年3月24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在该工程存在以下问题:1、现场检查时地下一层消防加工区正在进行动火作业,动火监护人员未在场监护,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第6.3.1条第6项的规定;2、地下一层消防加工区动火作业点配备的灭火器其中一具压力不足,另一具喷嘴破损,不能正常使用,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第6.4.2条的规定;3、地下一层消防加工区内北京科安达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使用的一台开关箱的金属箱体未通过保护导体(PE)汇流排可靠接地,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第6.3.12 条的规定;4、地下一层消防加工区内的配电线路直接绑在金属构架上,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第7.1.2 条第3项的规定。你单位在该工程施工现场存在违反4条技术标准的行为,均为非强制性条文,存在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未发现你单位有其他适用从轻、减轻或从重处罚的情形。
处罚依据: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67000A010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给予你单位处5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0.550000
处罚机关: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000000021135M
数据来源单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000000021135M
法定代表人: 王泽炎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7-03
处罚公示期限: 202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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