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建法罚(市)字[2025]第010121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淳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110000098695364F |
违法行为类型: |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67000A010 |
违法事实: |
本机关于2025年5月13日对你单位在位于北京市昌平区的北京轨道交通13号线扩能提升工程机电专业设备安装(A线)III标段—回龙观东—天通苑东站施工过程中涉嫌存在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予以立案,开展调查。根据2025年5月13日对你单位委托代理人时阳的询问,以及调取有关资料,查明:你单位是该工程装饰装修专业分包施工单位。2025年3月5日,你单位在该工程施工现场存在以下问题:1.站厅层设备区一处临时用电开关箱进出线未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固在箱体上,不符合《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JGJT46-2024)第4.1.14条的规定。2.站厅层设备区一处临时用电开关箱周围没有足够2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符合《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JGJT46-2024)第4.1.5条的规定。上述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当事人对违法事实予以认可。未发现你单位有其他适用减轻、从轻或从重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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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67000A010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给予北京淳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5500元罚款 |
罚款金额(万元): |
0.550000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000000021135M |
数据来源单位: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000000021135M |
法定代表人: |
李阳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6-18 |
处罚公示期限: |
2026-06-18 |
关 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