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建法罚(市)字[2025]第010197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1100001016367613 |
违法行为类型: |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及《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67000A010 |
违法事实: |
位于丰台区的北京轨道交通1号线支线工程土建施工06合同段,由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北京正远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你单位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施工,施工现场存在以下问题:1.抽查西二区站现场京AJB155汽车起重机,作业期间轮胎未全部离开地面,与《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JGJ160-2016第7.3.1条要求不符。2.抽查西二区站现场CZL09-01,CZL09-02轴力监测点的保护箱门缺失,监测点缺少有效保护,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911-2013第3.1.7条要求不符。3. 抽查西二区站现场配电区,1处人工接地体顶面高于地面,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第8.1.8条第一款要求不符。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3条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但不违反强制性条文,造成事故隐患。你单位在施工中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可能造成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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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及《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67000A010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对你单位处5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万元): |
0.550000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000000021135M |
数据来源单位: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000000021135M |
法定代表人: |
吴言坤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8-19 |
处罚公示期限: |
2026-08-19 |
关 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