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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建法罚(市)字[2025]第01020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北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101051011161335
违法行为类型: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九十条第一款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裁量基准编号C1666300B010
违法事实: 你单位北京北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是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DX04-0102-6005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05-1#住宅楼等27项)05-1#住宅楼至05-10#住宅楼、05-13#住宅楼、05-15#配电室、05-16#配电室(含分界室)、05-17#物业用房、05-18#地下车库项目的监理单位。2025年4月23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北京北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未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2019)第4.2.1条的要求对05-1#住宅楼、05-2#住宅楼、05-3#住宅楼、05-4#住宅楼、05-5#住宅楼、05-6# 住宅楼、05-7#住宅楼墙体节能工程中使用的100mm、125mm厚石墨聚苯板保温材料进行检验批验收,未形成石墨聚苯板保温材料的《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墙体节能工程隐蔽工程已全部隐蔽,你单位北京北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上述行为构成了未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的违法行为。经调查,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未造成质量事故。你单位在此案中主要负责的主管人员是温建忠,无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调查过程中,未发现你单位有其他适用从轻、减轻或从重处罚的情形。
处罚依据: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九十条第一款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裁量基准编号C1666300B010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你单位处2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2.000000
处罚机关: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000000021135M
数据来源单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000000021135M
法定代表人: 柏全峥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8-21
处罚公示期限: 2026-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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