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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建法罚(市)字[2025]第010253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101085790030905
违法行为类型: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七十九条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裁量基准编号C1663900A020
违法事实: 你单位于2025年6月16日、17日、18日分别生产了生产任务编号为2025-10154~10319,强度等级为C30~C55的预拌混凝土。2025年6月17日经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委托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三检测所有限责任公司检测,出具的委托编号为2025-31535的通用材料试验报告和委托编号为2025-32864的通用材料试验报告(双倍复试)中显示,依据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所检项目中泥块含量不符合C30~C55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要求。你单位违反了GB50164-2011《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第2.3.1条“细骨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规定”。你单位存在使用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行为。你单位使用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分别供应给中关村翠湖科技园A1地块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HD00-0302-6012地块项目(1#科研楼等4项)的1#楼3-9/T-AB轴三层顶板等工程。你单位上述行为涉及工程结构安全方量为1984.5方,但未造成质量事故。你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宋学武,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张爱萍。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已对你单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复核,复核结论为经核查你单位提供的整改报告,相关问题已按照要求整改完成,并向执法处移送复核记录和整改报告。在调查过程中,未发现你单位有减轻、从轻或从重的情节。
处罚依据: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七十九条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裁量基准编号C1663900A020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给予你单位处175000.00元的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17.500000
处罚机关: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000000021135M
数据来源单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000000021135M
法定代表人: 侯占军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0-14
处罚公示期限: 202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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