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建法罚(市)字[2025]第010336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1100001011051274 |
| 违法行为类型: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职权编号C1613300A010 |
| 违法事实: | 2025年6月20日,本机关对位于房山区的良三路(坨万路-山湖路)道路工程1#标段施工现场进行了检查,抽查该工程2025年4月23日进场的2000㎡道桥用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进场检验记录,资料中仅有一份复试试验报告(委托编号:2025-08848),该份防水卷材复试试验报告中未包含“无处理时卷材接缝剥离强度”和“搭接缝不透水性”的试验结果,与《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55030-2022)中5.1.3条“防水卷材进场试验报告应包含无处理时卷材接缝剥离强度和搭接缝不透水性检测结果”的要求不符。之后该批次道桥用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用于良三路1号桥桥面防水施工,且你单位未能提供该批次道桥用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的其他复试报告。你单位的行为属于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未对建筑材料进行检验的行为,上述行为未造成质量事故。在调查过程中未发现你单位有其他适用从轻、从重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
| 处罚依据: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职权编号C1613300A010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给予你单位处12.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 罚款金额(万元): | 12.500000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000000021135M |
| 数据来源单位: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000000021135M |
| 法定代表人: | 李国祥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11-18 |
| 处罚公示期限: | 2026-11-18 |
| 关 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