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建法罚(市)字[2025]第010361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昊海建设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1101081020162060 |
| 违法行为类型: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职权编号C1635600A020 |
| 违法事实: | 2025年8月7日,朝阳区和平街街道皇姑坟2号楼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一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你单位是该工程总承包施工单位。根据本机关2025年11月10日安全生产条件核查情况、调取有关资料以及2025年11月19日对你单位委托代理人的询问调查,查明:1.公司设有质量安全部,负责质量和安全两方面管理工作,无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违反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三)项的规定。2.公司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质量安全部配备的专职安全员不足4人,不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第八条第(一)项中“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的要求,违反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三)项的规定。3.公司未制定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应急预案,不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你单位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中未发现你单位存在其他适用减轻、从轻或从重的情节。 |
| 处罚依据: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职权编号C1635600A020 |
| 处罚类别: | 暂扣许可证件 |
| 处罚内容: | 责令你单位30日内改正违法行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 |
| 罚款金额(万元): |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000000021135M |
| 数据来源单位: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000000021135M |
| 法定代表人: | 敖天骄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12-17 |
| 处罚公示期限: | 2027-12-17 |
| 关 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