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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建法罚(市)字[2025]第01036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天地宏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10108723584943M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以及《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67000A010
违法事实: 轨道交通22号线(平谷线)工程土建施工14合同段位于北京市通州区,由北京城市快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施工,北京华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你单位北京天地宏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该项目防水工程专业分包施工单位。2025年11月10日本机关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在该工程施工现场存在以下安全隐患:1.政燕区间明挖段第16仓顶板防水橡化沥青搅拌作业使用的三级配电箱PE线固定不牢固,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第6.3.11条的要求;2.政燕区间明挖段第16仓顶板防水橡化沥青搅拌作业使用的三级配电箱沿地面明敷的电缆线路未采取防机械损伤的措施,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第7.4.2条第3项的要求;3.政燕区间明挖段第16仓顶板防水橡化沥青搅拌作业使用的三级配电箱漏电保护器出线端缺少绝缘隔板,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第6.3.8条的要求。综上,你单位已构成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存在违反3条技术标准(无强制性条文)的行为,违法情节符合《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67000A010的规定情形。在调查过程中未发现你单位有其他减轻、从轻或从重的违法情节。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以及《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67000A010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给予你单位处5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0.550000
处罚机关: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000000021135M
数据来源单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000000021135M
法定代表人: 倪宏亮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2-18
处罚公示期限: 2026-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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