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建法罚(市)字[2026]第010080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石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110107MA01GF1X2G |
| 违法行为类型: |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一款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职权编号C1659900A010 |
| 违法事实: | 2025年12月18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北京石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展了鉴定机构专项检查工作,对该公司出具的项目名称为南刘庄村北区4号房屋(编码:T0301501202511422)的鉴定报告进行检测现场审查,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1.报告中未对阳台挑板进行安全性鉴定,不符合《房屋结构综合安全性鉴定标准》DB11/T637-2024第4.5.1条和第7.2.1条的规定;2.混凝土构件构造与连接项目评级为bu级,结果错误,不符合《房屋结构综合安全性鉴定标准》DB11/T637-2024第7.2.3条的规定。上述鉴定项目均涉及结构安全。上述行为属于不按照工程建设标准进行鉴定的行为。该行为共违反了3条技术标准,均为非强制性条文。该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李冰,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王琤。在调查过程中,未发现当事人有适用减轻、从轻或从重的情形。 |
| 处罚依据: |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一款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职权编号C1659900A010 |
| 处罚类别: | 罚款;限制从业 |
| 处罚内容: | 责令你单位15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处10000.00元罚款,暂停承接相关业务4.5个月的行政处罚 |
| 罚款金额(万元): | 1.000000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000000021135M |
| 数据来源单位: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000000021135M |
| 法定代表人: | 张恕峰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5-26 |
| 处罚公示期限: | 2027-05-26 |
| 关 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