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建法罚(市)字[2026]第010083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冠山博源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1022979409129X0
违法行为类型: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二款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59900A010
违法事实: 你单位出具的的项目名称为:沈家营镇前吕庄村委会西房(编码:T0304801202503123)的鉴定报告,存在以下问题:1、未考虑墙体高厚比超限,影响整栋建筑的安全性等级结果,综合安全性等级结果不变,不符合《房屋结构综合安全性鉴定标准》DB11/T637-2024第6.2.5条;2、缺少屋盖系统检测鉴定内容,不符合《房屋结构综合安全性鉴定标准》DB11/ T637-2024第9.2.1条。你单位构成了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开展检测、鉴定活动的违法行为。本案无其他减轻、从轻或从重的违法情节。
处罚依据: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二款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59900A010
处罚类别: 罚款;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处罚内容: 责令你单位30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你单位1.25万元罚款,暂停承接相关业务4.5个月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1.250000
处罚机关: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000000021135M
数据来源单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000000021135M
法定代表人: 葛辉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7-21
处罚公示期限: 2027-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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