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建法罚(市)字[2026]第010088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天津合纵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20222MA05RMFK8K
违法行为类型: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一款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职权编号C1659900A010
违法事实: 天津合纵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2025年8月8日出具的昌平区南口镇公共公益房屋安全鉴定项目(CP0741七间房村敬老院)(18号房屋)房屋建筑结构综合安全性(含抗震)鉴定报告存在以下问题:1.砂浆强度推定值计算错误,不符合《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136-2017第5.0.5条的规定;2.A、B轴之间承重梁未做检测及评级,不符合《房屋结构综合安全性鉴定标准》DB11/T637-2024第4.5.1条和第7.2.1条的规定;3.未对A轴砖柱进行评级,不符合《房屋结构综合安全性鉴定标准》DB11/T637-2024第6.2.1条的规定;4.计算模型与实际受力状况不符,不符合《房屋结构综合安全性鉴定标准》DB11/T637-2024第3.3.3条第1款的规定。《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和《房屋结构综合安全性鉴定标准》属于天津合纵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鉴定项目进行结构检测鉴定的主要依据。该鉴定项目涉及结构安全,项目报告经撤回复测后,报告结论未变化。上述4个问题违反的技术标准都是非强制性条文。天津合纵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已构成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开展检测、鉴定的行为。未发现你单位有适用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的情形。
处罚依据: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一款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职权编号C1659900A010
处罚类别: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罚款
处罚内容: 责令天津合纵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15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处1万元罚款,暂停承接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安全鉴定业务4.5个月
罚款金额(万元): 1.000000
处罚机关: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000000021135M
数据来源单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000000021135M
法定代表人: 张雪琳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6-09
处罚公示期限: 2027-06-09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