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建法罚(市)字[2026]第01015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天津市远盛装饰装修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20224666108181Q
违法行为类型: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项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65600B010
违法事实: 你单位天津市远盛装饰装修有限公司是B1研发办公楼及商业配套综合楼等5项(建设无线宽带物联网产业项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二标段专业分包单位。方志华是你单位授权在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方志华是二级注册建造师,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之规定,上述工程属于大型工程,应由一级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负责人。你单位在上述工程中使用方志华担任项目负责人的行为构成了使用不具备相应注册执业资格人员的违法行为,你单位上述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方志华,未发现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本案涉案专业分包工程已验收并完成结算,违法行为已停止实施,造成的危害后果较轻,你单位天津市远盛装饰装修有限公司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方志华适用从轻处罚的情节。
处罚依据: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项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65600B010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你单位处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1.500000
处罚机关: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000000021135M
数据来源单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000000021135M
法定代表人: 张强
处罚决定日期: 2026-10-20
处罚公示期限: 2027-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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